山西省稷山县有多少年的历史?
春秋时期属于晋。
战国属魏。
秦属邳市郡,河东郡。
西汉属李思部河东郡,汾南为左毅郡(今闻喜);北汾属常秀县(今新疆)。汾南为稷山亭,县城东北为稷亭。
东汉时,左毅、常秀两县被废,郫县(今河津)划于汾北,闻喜县分于汾南。今县城为鸡亭,汾南为鸡山亭。
三国同属魏泗郡,北有平阳郡的皮实郡,南有河东郡的闻喜郡。
西晋属泗州,汾北仍属平阳县皮氏县,汾南仍属河东县闻喜县。
赵倩、前秦、后秦同属平阳县。
北魏属东庸州正平县。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经分析,闻喜、龙门两县部分地区为高良县(县城位于今县城东南15km处),与高良县并列,县位于高良,辖高良、龙门(今河津)。这是稷山独立县的开始。
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时期,汾北分属东魏、北齐,仍称高梁县。汾南属于西魏和北周。西魏在御笔(县城南6公里)上建城,北周置御笔为周迅。周迅被撤销后,迁至江州管辖。
隋开帝十八年(598年),江州统治由御笔移至正平(今新疆)成为将军郡,高梁郡改为稷山郡,城建在汾河(今本县)以北,城属将军郡。
唐代稷山属江州,河东道。
五代初属后梁河中伏。
后唐同光三年(925)属江州。
北宋属江州,河东道。
元初属江州,晋宁路。元大德九年(1305)改为平阳路,后改为江州晋宁路。
明属平阳府江州。
清仍属江州。
中华民国(以下简称民国)隶属河东路3年(1914)。
21 (1932)隶属山西省第七行署,27年(1938)改为第八行署,31 (1942)收归第七行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稷山解放,八月,县北部仍称稷山县,属晋绥第十专署管辖。汾南与河津县汾河以南地区组成吉河县,由稷山县翟店镇管辖,属太岳三社管辖。民国37年(1948)8月,撤销稷山县,稷山县恢复原建制,仍属第十晋绥特署管辖。次年改为晋南行政督察署,三月归运城专员公署管辖。
1954年,运城、临汾合并为晋南署,县以下。
1958 10、稷山县、河津县和万荣县大部分地区以及乡宁县西坡、韦庄公社统一并入稷山县,隶属津南机构。
1959年7月,原万荣县划归稷山遗址,分离。1961二月,河津县沉淀;西坡、韦庄公社归乡宁,稷山县恢复原貌。。
1970年,晋南署分为临汾署和运城署(后改为行署),隶属于运城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