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内容(1991至2000)。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至2010)

社会发展

城市规模

城市总体布局

卫星城镇建设

城市地区的调整和改造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住宅和社区建设

城市交通

外部交通

城市能源

城市水源与给水排水

城市通信和广播

城市环境与绿化

城市防灾

近期建设

实施措施

通则

20世纪80年代,在国家改革开放的有利形势下,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实施了中央和国务院原则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从65438年到0983年。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对原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以适应新的形势。

《总体规划》修订的重点是:

(1)调整城市发展规模,开辟新的城市发展空间。

(2)优化城市布局,建立完善的城市体系。

(3)保护和发扬历史文化名城的优良传统,创造中国社会主义首都的独特风貌。

(4)完善城市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改善城市环境,构建完整的城乡绿化体系。

(6)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总体规划周期为20年(1991年至2010年),部分重大事项考虑到21世纪中期的长远发展需要。

近期建设规划期是本世纪末。

城市发展的基本目标是: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功能,建设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国际化城市,成为文化、教育、科技最发达、道德最好、民主法制建设最好的城市;建立以高科技为先导、第三产业发达、产业结构合理、高效优质、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到20l0年,北京社会发展和经济、科技综合实力在某些方面达到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首都城市水平,人口、产业和城镇体系布局基本合理调整,城市设施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环境整洁优美,历史传统风貌得到进一步保护和发扬,为21世纪中叶将北京建设成为一流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基础。

城市的指定功能

北京是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世界闻名的古都,现代化的国际城市。

北京的建设要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为首都人民创造便利条件。

充分利用北京深厚的文化基础,进一步发展文化教育和科技,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北京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建设要体现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中国社会主义首都的独特风貌。

北京作为首都,要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同时大力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对经济发展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

经济发展

北京的经济发展要加快改革,扩大开放,面向全国,面向世界,不断迈上新台阶。力争国民生产总值在20年内翻两番以上。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与国际经济运行相适应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为建设现代灵活的市场体系提供发展空间。

集中力量发展微电子、计算机、通信、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办好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建设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丰台、昌平科技园和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促进各区县经济技术发展。

9.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立服务首都、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一流的第三产业体系。适应进一步扩大国际国内经济活动的需要,建设具有国际水准和现代化商务服务设施的商务中心,逐步形成发达的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技术文化市场、信息服务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同时,北京将建设成为一流的国际旅游城市。

按照技术密集度高、产品附加值高、能耗低、水耗低、排污低、交通量小、占地少的原则进行产业调整,广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改造,形成适合首都特点的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电子和汽车工业,积极发展机械、轻工、食品、印刷等工业。冶金、化工、建材行业要严格控制发展规模,积极治理污染,在控制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的前提下争取发展。

逐步改变工业过度集中于城市的状况。20年内,在防止污染转移和产生新的污染的条件下,基本完成城区被人污染的工厂和作坊的改造和搬迁。进一步调整改造通惠河两岸工业区、铁匠营、宋家庄等。,腾出一些土地来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远郊工业,在县(区)建立工业区,在建制镇或乡重点建设乡镇工业社区,努力改变“村村通,处处冒烟”的局面。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结构和布局,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和运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使农村经济走上高科技、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道路,在服务首都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积极开发山区,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加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造林绿化,把山区建成首都的生态屏障;因地制宜发展符合山区特点的副业林牧业、旅游业和乡镇企业,尽快改变山区落后面貌。

利用首都的科技和人才优势,按照自愿互利、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和加强与天津、河北的经济技术合作,为区域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社会发展

北京的社会发展要与首都地位和加快改革开放的形势相适应,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不断提高人口素质,改善生活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科普事业,建立各类科技馆。加强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使科学技术水平保持在全国领先地位,部分科学技术领域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切实加强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类人才。积极鼓励社会办学,充分发挥首都作为国家高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快地方高校调整建设步伐,为全国培养和输送高级人才。完善幼儿教育体系,在城乡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10%左右上升到20%以上。

进一步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学艺术,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扩大国际文化交流,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在重要的城市地区,逐步建设国家大剧院、国家艺术宫、青少年宫和各类博物馆等大型国家和市政文化设施,为国际和国内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充分展示中国和世界的优秀文化成果,增强国家文化中心的功能。在区县、街道和乡镇(镇),要普及和完善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等文化设施和娱乐设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完善大中型体育设施网络,建设一批体育场馆,努力发展基层体育场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加强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继续建设各级医疗设施,完善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发展休养事业。

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改变“单位办社会”的现象,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发展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各种新兴服务业。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社会养老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区、住宅建设,充分重视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城市规模

在未来的50年里,北京的人口将继续增加。2040年左右,北京市户籍人口将达到峰值约14万,流动人口将达到300万左右。

对北京人口实行有控制、有引导的发展政策,特别是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

严格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使人口自然增长率从80年代的平均9‰逐步下降到2-4‰。

(2)通过指令性计划和经济手段严格管理人口的迁移和增长,逐步控制总量。

(3)适应郊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城市人口向郊区城镇转移。

北京未来20年的人口控制规模为: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由1990年的1032万人增加到约1160万人,流动人口由127万人增加到约200万人:2010年,常住人口由125万人增加。2000年,全市常住城镇人口由1990年的640万增加到750万左右,其中城镇人口由1990年的520万控制到600万左右。2010年全市总量约850万,其中市区控制在650万左右。

城市用地规模应当与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实行紧凑发展、节约用地的方针。根据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估算,全市城市建设用地将由1990年的600多平方公里增加到2000年的750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达到900平方公里左右。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由1990年的420多平方公里增加到2000年的500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的610平方公里。这是城市建设用地的可能上限。

未来20年,年竣工建筑面积保持在1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住宅约2亿平方米。除去每年拆除的房屋,城市拥有的建筑物数量(不包括农村建筑)将从65438+190万平方米增加到2000年的2.8亿平方米和2010年的3.6亿平方米。随着城市产业的疏散和远郊城镇的发展,远郊每年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房屋总数的比例将从目前的20%逐步提高到40%。

城市总体布局

北京市城市规划区是北京市的行政区域,包括规划城区和远郊,总面积16800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区东起定福庄,西至石景山,北至清河,南至南苑,方圆104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一般在四环左右,面积近300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布局的基本原则是:改变人口和产业过于集中于市区的局面,从现在起,城市建设的重点要逐步从市区转向远郊,城市建设要从外延式转向调整改造式;大力发展郊区城镇,实现人口和产业的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强与环首都城市和区域的协调发展。

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形势下,以市区为中心的鲍静、靖宇、京津塘、史静、靖城、经开等对外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根据县(区)的地域或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促进城市建设发展。

城市东部和南部平原,东部有通往天津新港、秦皇岛港、唐山港、黄叶港的高速公路和铁路,南部有通往中原广大腹地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主要铁路和公路干线,优势明显,将成为北京城市发展的主攻方向。京津唐高速是城市的主要发展轴。

北京的城市规划区按照四级城镇体系进行布局:市区(即中心城)、卫星城(含县城)、中心镇、一般镇。

(1)城区是城市的主体部分,集中了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和各种经济功能。按照“分散组团”布局原则,由城区中心区和周边10个边缘组团组成,包括北苑、酒仙桥、东坝、定福庄、包头、南苑、丰台、石景山、西苑、清河。2000年规划常住城镇人口600万(其中中心区460万,边缘群体654.38+0.4万),2065.438+00年规划常住城镇人口650万(其中中心区450万,边缘群体200万)。旧城区常住城市人口要由1990年的1.75万人逐步疏散到2000年的1.6万人和201.00年的1.5万人以下。到21世纪中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逐渐向远郊疏散,城市人口将逐渐减少,城市绿地将大幅增加,城市环境质量将显著改善。

(2)卫星城不仅承担从市区延伸出来的部分功能,而且是郊区县(区)政府所在地,是所辖县(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相对独立性。计划确定14个卫星城,分别是:通州镇、亦庄、黄村、良乡、房山(含燕山)、长辛店、程门镇、沙河、昌平(含南口、碾头)、延庆、怀柔(含子乔、庙城)、密云、平谷、顺义(含牛栏山、马坡)。

2000年,卫星城规划常住人口由1990年的1.08万增加到约1.6万,其中城镇人口由80万增加到约1.2万,城镇建设用地由1990年的1.55平方公里增加到约200平方公里。20l0年规划常住人口增加到200万左右,其中城市人口约654.38+0.6万,城市建设用地约250平方公里。到21世纪中叶,卫星城的总人口可能会增加到300万以上。

(3)城镇是所辖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现在全市有77个镇,未来20年计划增加到140。其中,除卫星镇外,根据各建制镇的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水土资源和对周边城镇的辐射作用,选择30个左右的建制镇作为中心镇,平均每个县(区)2至3个,其他为一般建制镇。2000年中心镇常住人口约20万,建设用地约30平方公里:2010年人口约30 ~ 40万,建设用地45 ~ 60平方公里。到20世纪中叶,可能会有50个左右的中心镇,人口约1万。

(4)城镇以下的乡镇是农村,也会容纳一定数量的城镇人口。28.各县(区)要在城市总体布局的指导下,按照立足全市、发挥县(区)优势的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县(区)区域规划,作为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

县(区)规划应确定各镇的性质和功能,提出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和城乡人口、产业及各项建设的空间布局。

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地区,发展工业要防止污染城市水源。在各种风景名胜区采矿和发展建材工业应防止破坏自然景观。

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道路、铁路、机场、电力、电信、广播、燃气、供水、污水处理、河湖、引水、排水渠道等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和站点用地。

卫星城镇建设

卫星城的建设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条件,形成规模相当、相对独立、设施齐全、各具特色的新城。20l0以前,卫星城的人口规模一般在65438+万到25万左右。从长远来看,预留发展到15万到40万人的可能性,有条件的卫星城规模可以更大。

每个中心镇的人口规模为65,438+0,000至50,000,视具体情况而定。

未来20年,所有卫星城都会有大发展。确定位于二环路与京渝、京津塘、京开等对外公路交汇处的通州镇、亦庄、黄村为全市重点卫星城,加大综合开发力度。其中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基地,近期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

卫星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必须调动市、县(区)、镇(乡)加快建设采伐的积极性。

(1)要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各方投资,大力促进经济发展。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比较完善的交通、通讯、能源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使卫星城与市区之间有便捷的联系,有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和条件。

根据农村规划,调整市区范围内农村的土地使用功能。

(1)划定绿地地带(包括公园、绿化带、菜地、粮田、果园、水面等。).公路一环以内,每个乡镇的绿地不低于该乡镇总用地的60%;四季青、胡阿祥等一环路以外的乡镇不低于该乡镇总用地的70%。在规划的绿化隔离带,特别是中心区与边缘组团之间,以及边缘组团之间的隔离带,要优先植树绿化,适当安排公园、游乐设施等,加快建设步伐。

(2)大力节约土地。乡镇企业要逐步向骨干企业集中,集中分散的厂点,建设乡镇工业社区。农村居民点要相对集中,逐步由无计划的分散建房过渡到乡、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提倡建设农村住宅,建设必要的市政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形成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新农村。

(3)保障城市规划确定的交通和市政设施场站用地,保障城市对外交通要道畅通,落实城市主干道两侧绿色隔离带和城市水源保护区。

(4)乡镇企业应积极控制三废污染,并将其纳入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管理的轨道。

(5)适时改变行政管理体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一些实际上没有耕地的乡、队会及时合并,农村建制改为城市建制。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保护北京的珍贵文物、革命纪念建筑、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保持和发展古城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对于新建筑,要体现时代精神、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使新旧建筑、新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融为一体,形成中国当代首都的独特风貌。

要继续在老城区和广大郊区划定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之外的零散四合院,在城市改造中要尽量保留并合理利用。47.要从整体上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特别是从城市格局和宏观环境上考虑。

(1)保护和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一定要保护好永定门到钟鼓楼的明清北京中轴线的传统风貌。继续保持天安门广场在中轴线上的中心位置,并在扩建和改建中增加绿地和完善设施。鼓楼钱洁和前门大街应建成具有传统特色的商业街。

中轴线南延长线要体现城市“南大门”的形象;中轴线北延长线应保持宽阔的绿化带,中轴线两侧和北端的公共建筑应作为城市轴线的高潮和终点,突出21世纪首都的新面貌。

(2)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的“凸”形。沿城墙旧址保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环。原城门入口处的建筑应体现“城门旧址”的标志性特征。

(3)保护好长河、护城河、六海等与北京城市演变密切相关的河湖。

(4)旧城改造应基本保持原有棋盘式路网骨架和街巷格局。

(5)注意吸收传统民居特色和城市色彩。保持皇城蓝灰色房屋映衬下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的传统褪色。

(6)以故宫和皇城为中心,分层次控制建筑高度。老城区要保持平缓开放的空间格局,由内向外逐渐增加建筑数量。除皇城内传统风貌保护区外,建筑高度应分别控制在9米、12米和18米以下。允许在长安街、前三门大街两侧、二环路内侧以及部分主干道沿线建设一些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部分地区控制在45米以下。老城区以外,一般不超过60米。

住宅和社区建设

未来20年,要大力开展城市住房和社区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提高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社会环境。

每年新建住宅平均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20年后新建住宅约6543.8亿平方米,相应建设各类生活服务设施约2900万平方米。根据这一目标,2000年,北京城市住宅总套数将由1990年的1.8亿平方米增加到1.4亿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将由1990年的1.6平方米增加到1.6平方米(居住面积7.7平方米)。2010年房屋总套数19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约16.5平方米(居住面积约11平方米)。基本上,每户都有一所房子,显著改善了居住条件。

城市居住区建设要以新区开发为主,向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转变,加快危旧房改造。按照就近居住的原则,在老城区以外的国家机关、工厂、科研、高校等场所的工作用地附近开辟新的居住区,实现人口的合理分布。随着卫星城的建设和城市人口、产业向远郊的迁移,远郊住宅建设的比重应逐步提高。

住房标准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住房标准和住房设计应增加多样性和选择性,以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住宅层数以四、五、六层为主。老城区内严格控制高层住宅建设,老城区外适宜区域可建设部分高层住宅。居住建筑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满足日照、通风、绿化、停车和消防的要求,既要节约土地,又要为以后居住条件的改善留有必要的余地。住宅造型要丰富多彩,避免千篇一律。居住环境要精心设计,创造方便、安静、舒适、美观、风格各异的居住条件。

将居住区建成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新建居住区规模一般在654.38+0万户以上,3-5万人,由若干个小区组成。在建房的同时,还会根据居民生活和社区管理的需要,建设各种配套设施。居住区建设应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基层政权的划分尽可能与居民区的划分保持一致,形成一个能够行使各种城市管理职能、设施较为完备、基本满足居民日常生活要求的较为完整的社区。

到2000年,城市货运总量将由1990年的65438+3100吨(其中汽车货运2.3亿吨)增加到4.6亿吨(其中汽车货运3.5亿吨);2010年为6.2亿吨(其中汽车货运5亿吨)。

在未来的20年里,民用汽车的数量将会有很大的增长。预计2000年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0万辆左右,2065.438+00年达到654.38+0.3万辆。20年内,城市的自行车数量将保持在600万辆左右。

城市道路系统由四条环路、10主辐射路和15次辐射路,以及贯穿老城区的六条东西向干道和三条南北向干道组成,辅之以次干道和支路。

(1)城市路网包括快速路、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结构层次。

(2)城市规划路网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44公里,规划道路土地利用率为11.1%。三环以内路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64公里,规划道路土地利用率为21.18%。旧城区规划道路土地利用率达到25.85%。

(3)城市快速路系统由环路和几条主要的放射状干线组成。高速公路一环以内的主要放射状干线城市段为城市快速路,外侧为快速路。

(4)城市道路红线规划宽度:主干道60m-80m,次干道40m-50m,支路30m,快速路不小于80m,特殊主干道较宽,如东西长安街120m。道路横断面的布置不仅为合理组织交通和人流创造了条件,也为街道绿化、地上杆线、地下管线和各种道路附属设施留下了适宜的空间。三环外的主干道和部分次干道,远期应保留发展地面轨道交通的可能性。

(5)互换形式要规范,避免简单化。在交叉口,入口车道应按要求加宽,红线也相应加宽。各类路口周边建筑要按规定退到红线内。

郊区卫星城的道路一般分为三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主干道宽30至60米,次干道宽25至40米,支路宽15至30米。

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区开发,都要安排足够的停车设施。新建居住区除配套建设自行车库外,还应预留小汽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旅游设施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停车位,还应按规定配置社会车辆停车场。在市区主要交通集散点,开辟相应规模的地上、地下公共停车场(库)。2000年计划安排公共停车场(库)201个,停车位2.3万个;2010年,停车场数量将增加到219,停车位34000个。

贯彻优先发展公共客运的方针,用20年时间初步形成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多种客运方式相结合的综合客运体系。

(1)远期,快速轨道交通网络应覆盖通州镇、亦庄、黄村等城市用地和卫星城,形成12线、约300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运营线路预计2000年达到70km,2010年达到120km。

为降低建设运营成本,三环以内区域采用浅埋地下线路,三环外尽量建设地面线路或架空线。

(2)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交通和汽车优势,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线网结构、调整车辆构成,既满足干线交通走廊快速大容量客流要求,又照顾中心区小街小巷分支客流需求。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条件,发展地面准快速客运系统。

(3)按大修及高级维护场、作业场、枢纽站(含首末站)三级布置站场用地。2010前,新建改建10高级维修站场,新建运营站场20个,市区安排换乘枢纽22个。各类车站特别是首末站的建设必须纳入新区发展规划,同步实施。

(4)统筹小巴和出租车站点,加强运营管理,真正成为小巴客运的辅助方式。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继续完善交通指挥、控制和实时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诱导及安保设施。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合理利用道路空间。

外部交通

北京的公路网系统由国道、市政公路、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组成。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的交叉口在高速公路的一环内。

(1)国道系统是国家公路网和战略高速公路系统的组成部分。鲍静(至包头)、靖宇(至山海关)、京津塘(至塘沽)、史静(至石家庄)四条公路为国家干线,规划标准均为高速公路。京承(至承德)、京唐(至唐山)、京济(至济南)、京开(至开封)、靖远(至原平)、京兰(至兰州)、京丰(至丰宁)等7条公路为普通国道,规划标准为除京开公路和京承公路北京至密云段为高速公路外,其余为一级或二级汽车专用公路。

(2)城市道路系统是市区与远郊、北京与周边省市的主要通道。由京津(至天津)、张箐(至张家口)、京平(至平谷)、京淮(至怀柔)、景宜(至易县)、黄静(至黄村)、沂南(颐和园至南口)七条放射线和三条公路环线组成。一、二环规划标准为快速路,三环为次干道,其余道路为一级或二级汽车专用道路。

(3)县道、乡道体系是远郊区县与乡镇之间,县城与乡镇中心、中心镇与一般镇之间的地方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