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历史和政治考试

政治知识点(1)

首先,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

1.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它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第二,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第三,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国策。

(1)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第一,每个人的生活都与法律有着不解之缘。他们不仅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在日常生活中,法律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第三,法律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

(2)一个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必须履行许多职责。国家履行各种职责,称为治国。一个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没有法律,国家承担的职责就难以落实,社会就会混乱。

(3)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国策。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有法可依。近年来,我们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这一治国基本方略和目标的确立,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执政后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这一极其重要的历史课题。

2.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

对于青少年学好法律知识,养成守法的习惯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一方面,青少年缺乏生活经验,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清楚地知道国家提倡什么,保护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从而依法办事,依法自律,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学好法律知识是青少年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需要。只有学习和理解法律,才能守法用法,培养和树立牢固的法律观念,做好国家的主人。第三,学好法律知识是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需要。

对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法律的特征之一。

(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国家制定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创制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国家认同是指国家对一些已有的习俗和伦理道德的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这里的“国家”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无论是国家制定的法律,还是国家认可的法律,一般都是以文字的形式出现。

(2)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不同的行为规则具有不同的约束力,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第一,人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都不能占便宜。第二,任何违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任何人都不能干涉法律的实施,任何人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4.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的实施是该法最重要的特征。

第一,法律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它的实施经常遭到被统治阶级的抵制和破坏。

第二,在统治阶级内部,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调整统治阶级成员之间的关系,制裁其中的罪犯,需要国家的强制力。

第三,人民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得到保障和实施。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5.谈谈个人对“提高道德水平有助于公民守法和保护法律”的理解

(1)法律和道德是人们的行为规范。

道德是人们遵守法律的基础,道德要靠法律的支持来保障。法律和道德是调整人们行为、维护一定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它们本质上是相同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两者的区别有三:表现形式不同;实现方式不同;调整对象和范围不同。

(2)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在指导思想和目标上是一致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保障了社会主义道德的顺利实现。第三,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守法,保护法律。

(3)要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坚持法治,而且要坚持德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是现阶段党和人民的两大基本方略,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治”的重点是人的外在行为,“德治”的重点是人的内心世界。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道德建立、维护和实施的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德治就是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如果“德治”做得好,可以促进法治。“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和基础,“法治”是“德治”的法律保障。这两者就像鸟的翅膀和汽车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为此,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并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4)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加自觉地守法。

道德是法律的灵魂。对于守法来说,道德教育可以提高社会成员的守法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他们对法律的信仰,树立法律的权威。公民道德水平提高了,就会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敢于揭露和打击犯罪。

第二,法律与国民生活

1.用古训“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说明社会公共生活应该有共同的规范。

第一,“无规矩不成方圆”是指凡事都要有规矩。如果人们各行其是,各行其是,社会生活就会混乱,各种违法现象就不会被制止。

第二,法律是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规范,是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秩序都要靠法律来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行为规则尤其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法律维护社会生活的原则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协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人际关系应该由法律来调整和协调。法律作为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养成守法习惯的重要性

第一,公共秩序是公民安居乐业的保障,遵守公共秩序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遵守公共秩序的规则,也是人们同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

第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破坏社会稳定,导致正常的社会活动无法进行,损害他人利益,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同时败坏社会风气。最终,行为人自己受到惩罚,承受着他人的苦果。

各类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应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1)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其他重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规范的制定,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切活动有法可依,为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都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

生产者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能否生产出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直接关系到国家建设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生产者应当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应当做到: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卖方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销售者应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不得销售失效、变质产品;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等手段推销质优价廉的商品;确保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也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消费者应当做到公平交易,遵守市场和店铺秩序等要求,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3)中国法律调整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

平等是法律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主要指经济活动中主体地位和企业身份的平等,具体指买卖双方的平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地位平等。

(2)公平也是法律调整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表现为:商品交换需要公平交易;竞争过程中需要公平竞争。法律为市场竞争制定必要的规则,制止不公平竞争,确保公平合理的竞争。

(3)诚实信用是法律调整经济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不作弊,而要守信。

4.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

第一,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法律坚决打击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保护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为确保经济安全,我国法律规定:坚决打击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5.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

第一,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部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在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普及道德教育不仅极其重要,而且非常紧迫。社会主义道德的形成和巩固,既要靠法律,也要靠教育。因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增强人们法制观念的过程,也是积极倡导和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过程。只有综合运用教育和法律,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人们才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实现国民素质的显著提高。

6.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法律保障。

第一,我国的法律不仅具有规范和引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而且具有禁止和惩罚破坏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目前仍有利用封建迷信扰乱社会秩序或骗取财物的行为。制售色情、非法出版等活动污染社会风气,赌博引发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毒品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逐年增多。这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应该受到我们法律的制裁。

第二,我国法律禁止和惩治各种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有利于形成强身除恶、扬善惩恶的社会氛围,也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7.环境保护法

首先,中国制定并颁布了有关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

二、各种行为遵循(或违背)的环境保护的具体基本原则主要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再次,从我国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及其严重危害,以及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说明依法保护和管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8.未成年人保护法

从青少年自身特点及其对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出发,指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国家的特别关注和法律的特别保护,以增强青少年监督家庭、学校和社会履行教育保护职责的自主意识,提高青少年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自觉性,培养自我保护能力。

9.犯罪

第一,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犯罪是依法应受惩罚的行为。

第二,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其中,民事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分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惩罚。

第三,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中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任务的规定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首先,内容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国家象征等。

(2)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问题是:

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②“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4)“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相关的宪法条款基于: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NPC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自己活动的根本准则。

(1)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树立高度的宪法意识;我们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2)宪法相关规定: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 * *的变化而变化,不因* * *观点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宪法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公民权利最重要的法律保障。党和人民首先要依宪治国,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首先要依宪办事。也就是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洗宪为基本活动准则,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才能真正体现公民权利至上的宪法原则,实现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是人民权利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宪法》保护我国公民权利的条款是:

宪法规定:“任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中国宪法规定,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特别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义务维护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