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的历史沿革

1994年9月,淄博市税务局随税改机构一起,分为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和淄博市地方税务局。9月10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立。该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地税管理科、计划会计科、征收管理科、设备票证管理科;9月28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成立,分县建制;10 10月21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成立,为副县级专职机构。

1996 65438+2月,机构改革,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地方税务局设置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税收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设备票证管理科、人员教育科八个职能科室。

1997年2月,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收分局成立。

1998年5月,为适应我市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地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分级管理。保留淄博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新设齐鲁石化、博山、淄川、周村分局,负责区内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地税。7月,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更名为稽查局。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地方税务机关实行“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双重管理,上级地方政府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市局机关设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税收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设备票科、人员教育科等8个职能科室。辖直属单位10个,包括征收分局、涉外征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博山分局、淄川分局、周村分局、稽查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处、培训中心、鲁中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张店区分局、淄川区分局、博山区分局、临淄区分局、周村区分局、开发区分局、桓台县局、沂源县局、高。

2001淄博市地方税务局设置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税收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票证设备科、人员教育科等八个职能科室。下设征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稽查局、博山分局、淄川分局、周村分局、涉外分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部、培训中心等9个直属单位,张店区局、淄川区局、博山区局、临淄区局、周村区局、开发区分局、桓台县局、沂源县局、高青县局等9个区县局。

2002年9月,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机构改革的要求,重新进行了机构设置。市局机关设9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财务设备科、组织人事科、政工科(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监察室。市局直属6个征收分局、1稽查局,齐鲁石化分局、涉外分局;下辖张店、临淄、淄川、博山、周村、高新区6个分局,桓台、沂源、高青3个县局。

2004年7月,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文件精神,市局成立信息中心(挂地税服务中心牌子),为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