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对于不同类型的寿险,核保工作的内容是不同的。
人寿保险的承保工作包括:
1,危险因素分析。很多因素都会增加被保险人的风险,所以保险人在审核投保时需要评估一些重要因素,比如年龄、性别等;身体状况和身体状况;个人和家庭病史;职业和习惯爱好;道德风险因素等。,以确定风险程度。
2、风险类别和费率确定审批。核保人员在审核完被保险人的所有相关信息后,还必须评估一个风险类别。人寿保险公司使用的风险类别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标准: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人预期寿命正常,所以应该按标准费率投保。大多数被保险人都属于这一类。
优惠待遇:这一风险类别的人比正常预期寿命要高。在与标准类别相同的基本条件下,优惠类别的人极其健康,有良好的家族史,没有吸烟史,可以对他们使用低于标准的费率。
身体虚弱:属于这一类的人,在健康等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寿命低于正常人。因此,应向他们收取高于标准的费用。根据附加风险程度,弱体风险可以进一步分为几类。
可保:这一类人死亡概率大,以至于保险人无法按照正常的大数定律来分散风险,只能拒保。
寿险公司在确定被保险人风险类别的同时,还必须制定与风险程度相对应的公允费率标准。
3.特殊风险的承保方法。对于风险较弱的寿险,除了按标准费率计算的保费外,还必须收取额外的保费。被归类为弱危的人,大多有不良生活习惯、各种急慢性疾病、体质虚弱、超重等。寿险公司一般将身体虚弱的风险分为三类:即增量型特殊风险,是指额外的风险因素随着时间和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如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肺气肿等;递减特殊风险,在初始阶段作用最大,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递减。比如有些疾病通过手术完全治愈,复发的风险迅速降低;固定的特殊风险和附加风险因素保持不变,如耳聋、半盲和危险职业。
寿险公司在办理上述特殊风险核保业务时,采取以下方式:
使用普通费率,但限制保单的投保年龄和终止期限。由于递增的风险在被保险人的老年阶段更加突出,保险人可以在保单中限制终止期限,大大降低了其承担的风险。
提高年龄,增加费用。对于有附加风险因素的被保险人,将年龄提高若干年,按照提高年龄的标准费率收取保费。
延伸保险。当特殊风险期已过,情况明显好转时,保险人将按普通标准费率承保。这种方法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有利,主要用于降低特殊风险。
特殊固定费用。这就需要保险人对特殊风险进行准确的分析、统计和评估,然后在大数定律的基础上,针对各种特殊风险制定科学的附加费率。
保险金额的扣除。在结论条款中,明确规定了部分情况下的保险金额扣除比例和扣除有效期。
除外责任。根据规定,除特殊风险导致的身故外,保险人可以普通费率受理被保险人的申请。
健康保险的承保工作包括:
1.风险因素分析。寿险风险选择和分类的许多基本原则适用于健康保险的承保。与寿险相比,由于健康保险险种的多样性,对风险因素的评估更为重要。由于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估算方法存在差异,健康险核保要考虑的风险因素与寿险不同。
2.处理身体虚弱的风险。对于健康险中的弱体风险,就像寿险一样,承保人可以提高费率承保或拒保。此外,保险人还可以修改保险责任范围,以应对健康险中身体虚弱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缩短伤残给付期;扩大赔款免除和共同负担的比例;限制保险赔付金额;延长等待期和观察期;用弃权书附加专门的合同,约定某种疾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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