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法律有什么特点?
第一,道德是基础,政治是印章。
到了唐代,统治阶级将礼、德、法的功能统一于儒家的原则之中,极大地丰富了儒家的礼法结合思想,形成了完整的礼法结合思想体系。
礼法结合在《略论唐律》中已经达到了非常完备的程度,这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法治化已经接近完成。
第二,封建法律的合法化
(一)“君臣之纲”及其在唐律中的体现
李唐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凡是违反“以君为臣”原则,危害皇帝的罪行,都是罪大恶极。这些罪行主要包括谋反、谋反、危害皇帝安全和不敬。
(二)“父亲是孩子”及其法律思考
唐律是法律中最全面、最具体的。凡违背“好父母”者,构成不孝之罪。
(三)“夫当妻”及其法律思考
“夫为妻”也是唐代立法的根本原则之一,在唐律中有很多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强烈保护丈夫的权利,歧视和压迫妇女。
第三,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
唐律始终贯穿着以礼为主、礼法结合的精神。《唐律》中有许多维护等级特权的内容。这里只重点讨论贵族和官员有罪不罚的问题,以及法律好坏的区别。
(1)贵族和官员有罪而不受惩罚
唐律根据人们的社会身份、地位、职业分为若干等级。皇帝至高无上。皇帝以下分为贵族、官员、平民、贱民。当贵族和官员触犯国家法律时,唐律制定了议、邀、减、赎、官等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
(二)善恶法则。
好的是指情人,也就是平民;便宜就是碰不得。所有的贱民,法律规定他们在政治、经济、诉讼、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地位都不同于恋人。在婚姻中,禁止好与坏之间的联姻。
在处罚上,对同一犯罪有多种不同处罚的规定。在诉讼方面,唐律基于从属原则,禁止卜曲和奴婢告发主人,否则将处以绞刑。
由于礼法结合的唐律吸收了封建王朝的统治经验和法律原则,为封建统治者治理国家、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法典。就法律思想而言,唐以后的封建王朝都是以这种礼法结合的思想作为其正统的法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