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的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属于岭南百越。秦属南海郡。韩属揭阳县,南海县。西晋为揭阳郡。

东晋隆安元年(397年),设朝阳县。位于山之南,海之北,名曰“朝阳”,属金代依安郡。

南北朝(420 ~ 589)宋齐时期属依安县。过了几个县州,就好办了。到隋开帝十一年(591),朝阳县仍属依安县。

唐永徽元年(650),潮阳郡并入海阳郡,隶属潮州。先天元年(712),恢复朝阳郡,郡治昆山(又名孤山或公孤山,今通榆、和平两镇交界处小北山南麓)。开元二十一年(733),潮州属江南路(次年改岭南路),潮阳县属之。天宝元年(742),改州为县,潮州府改称潮阳郡,辖潮阳、海阳、程响三县。甘源元年(758),潮阳县更名为潮州。县州较易,朝阳为其县。元和十四年(819),潮州刺史韩迁潮阳县,治新兴乡绵阳(今潮阳市,原名绵城镇)。

南宋第二年(1132),绍兴再次并入海阳郡,十年后恢复为朝阳郡。元朝属于潮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潮州路改为潮州府。嘉靖四年(1525),朝阳县分出龙井都城三分之一,达尼、油头、惠来三都位于惠来县。嘉靖四十二年,吴恙、潭柘水、黄坑均在普宁县境内。万历九年(1581),吴恙和谭荣水双双回到潮阳县。

清朝时,潮阳仍属潮州府,建制不变。但它的下属名称,从广南东路到惠巢家坟巡逻路,时有变更。

民国元年(1912)初,朝阳县为广东省直辖。民国三年,为巡抚使部。9年,直属广东省。14年隶属于广东省东江行政康复部(17年改为东江行署)。21,隶属粤东区绥靖委员会办公室。25年,隶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署。36年,第五行政区改为第六行政区,隶属朝阳县。38年4月,隶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办公室。

民国时期,朝阳县的版图略有变化。民国二十二年(1933)对梁营卫和河浦寮、古厝、四美、谷熹、蔷薇、元山仔、金瓯、风吹、窦宪、龟山湾、三顺、六分水、后彭、秋风岭、牛角丘、林舍石、赤竹崖等进行了分析。24年,10,更名为南山管理局(县级),设在两英围。

1949 10 10月20日,县城解放;22日,朝阳县全境解放,成立朝阳县人民政府,设第一区(附属市)。65438+2月,隶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

1950年2月,隶属潮汕地区行政督察办公室。3月,南山行政区撤销,梁颖各村归朝阳县,增为第十区。6月,华普宁县石桥头西乡、贵屿乡、南安乡、军埠村归还朝阳县。10属于潮汕专员办。

1952 11隶属粤东办事处(粤东办事处成立于1951年7月),同年2月隶属粤东行政公署。65438+3月0956,隶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

1958年5月,朝阳县大长龙(山丙村保留)、石川乡湾仔、陈店乡石岗村等9个村划归普宁县。达濠镇、合浦镇、朱元镇划归汕头市。当年9月,潮阳县雷凌乡卫哲等14村划入惠来县。65438+2月,因惠来县与普宁县合并,东红人民公社(原为惠来管辖)划归朝阳县。

1961年3月,恢复惠来县,田心、静海、周田、咸安四个人民公社划归惠来县;惠来县的雷凌人民公社、汕头市的达濠人民公社、合浦人民公社划为潮阳县。

1967年3月,隶属汕头军管会。1968年3月,隶属汕头市革命委员会。

1975,达濠人民公社再次划归汕头市,惠来县田心人民公社归潮阳县。

1980 1月,隶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

1983 7月13(65438年2月2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汕头市建制,实行市撤并市领导县体制。潮阳县划归汕头市人民政府。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潮阳县,按原行政区域设立潮阳市(县级),省直管市,汕头市管理。

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河浦镇划归汕头市。

2003年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号),撤销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和潮南区。朝阳区行政区域为文光、城南、金浦、棉北四个街道,海门、河西、和平、西路、关埠、皂浦、金隅、谷饶、贵屿、通榆等10个镇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设在中华路(原朝阳市人民政府驻地)。潮南区行政区域为霞山、杜菁、龙田、成田、司马浦、陈店、梁颖、仙城、丹岗、红场、雷凌10个镇、1个街道。霞山街道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