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和发展历史名城
从旧城改造到遗迹保护,旧城保护都是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导。城市发展中的旧城改造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名城。旧城改造需要拆建,而旧城往往是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区域。为了保护大同古城,大同市政府下发通知,责令古城保护范围内的旧城改造项目全部停工,同时全面启动古城保护工程,力求最大限度地保留文化遗产的原貌。对淹没在废墟中的华严寺、山华寺、清真寺、霍克基、文庙、关帝庙、春阳宫、帝君庙、城墙等珍贵遗址进行整体保护,对这些遗址保护范围内的破坏性建筑全部拆除。
从单项保护到整体保护,努力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价值。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果只保护单一的文化遗产,会使每一个文化遗产都成为“文化孤岛”,削弱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价值。大同市致力于对文化名城进行整体保护,将北至操场城街、南至北渡街、东至御河西路、西至杜威大道范围内约4.8平方公里的区域全部划定为保护区,并将该区域内对古城风貌造成严重破坏的多层建筑全部纳入拆迁范围。同时,将这一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全部划定为保护对象,尽可能恢复古城的基本格局。
从两个对立走向两全其美,妥善处理古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应该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城市发展是有一定矛盾的。从实践经验来看,很难把保护和开发放在同一个城市空间里。为解决这一问题,大同市于2008年初提出“一轴双城,分别发展”;古为今用,兼顾新旧;“传承文脉,创造特色”是古城保护的基本思路,以古城保护为基础,跳出古城求发展,保护与发展相分离。具体来说,以雨荷河为轴心,在西部保护完好的古城,在东部建设现代化的新区,把传统文化的保护放在古城里,让两个不同的空间相得益彰,相得益彰。事实证明,这种方法克服了古城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当时的想法。
从乱修到旧修,有意识地按照传统方法延续古城的生命。在大规模的古城保护修复中,大同一直遵循修旧如旧的基本原则,坚持四大基本方法。首先是充分考证。在大量考古发掘、资料收集、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保护方式。二是保持原貌。文化遗产属于哪个朝代,就应该按照它建造的方式来修复、重建、再重建,而不是按照现代人的理解随意修复。三是“思源”的保存。在修缮、改建、重建过程中,保留原有建筑造型、原有建筑结构、原有建筑材料和原有技术。四是修旧如旧。基于中国传统建筑的独特价值和审美要求,坚持修旧如旧,原汁原味。
从甩掉包袱到产业创新,才能深刻理解古城保护的价值。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上,有些人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低矮破旧、功能缺失的遗迹是城市文明进步发展的包袱,保护成本昂贵,得不偿失。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一些城市把文化遗产当成了负担。这其实是把珍珠当垃圾。大同在实践中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历史价值、审美价值、教育价值和科学价值,而且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一座历史风貌完整的古城,不仅是昨天的辉煌,更是今天的财富;在名城古都保护中,只有把保护和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才能实现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