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
国有企业的广泛出现始于二战之后。随着一般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干预和调整经济生活。同时,在新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企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单纯靠自由竞争维持的市场经济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承担起生产的领导权。从1945开始,英国将一系列基础产业和英格兰银行国有化,法国将能源部门、保险部门、金融部门和一些大公司改为国家接管。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建立的国有企业从战争结束时的7家迅速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114家。美国政府也建立了一些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能源部门、基础设施部门、公共产品部门和科技发展部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振兴本国经济,促进本国工业化,掀起了两次国有化浪潮。
第一次是5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紧随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它主要针对殖民企业和殖民经济管理企业,包括海关、银行、税务机构以及前殖民者拥有的能够垄断或操纵国计民生的大型企业。国有化的高潮实际上是民族解放运动在经济领域的延续。
第二次是在20世纪70年代,受中东产油国收回石油资源主权斗争胜利的鼓舞,发展中国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资源主权的潮流。在这种趋势下,一些国家将实际操纵本国经济关键部门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将部分矿山资源和农渔业资源收归己有。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的发展,在维护国家主权、争取经济独立、奠定国家经济发展基础、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维持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和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带动发展中国家其他经济部门发展、推动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与此同时,国有经济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许多弊端,如高度垄断、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管理混乱等。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国有经济进行整顿和改造,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