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假宣传的认定与处罚

夸大商品用途和功能,虚假说明商品原料,虚假发布广告,虚假发现产品价格,夸大企业规模等。,而处罚标准一般是广告费用的3-5倍罚款,视实际情况而定。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与实际内容不一致的虚假宣传,导致顾客或者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商品的特性是指商品的用途、功能和其他特性。2.商品的原料决定了商品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3.商品来源作为广告的内容之一,主要表示商品(或服务)在地理上的来源,对于知名商品尤为重要。根据广告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来源广告和间接来源广告。4.广告中随意改变商品价格,以吸引顾客,损害消费者利益。5.企业的历史渊源和规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