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大学十年改革效果远不及预期,令人关注。
悠久的教育传统、与时俱进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发展战略使德国的教学规模和体系引人注目。德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著名的教育强国之一。然而,自上世纪下半叶以来,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德国的大学制度和教育模式受到巨大冲击,大量国际学生和学者进入英美大学深造。面对英美高等教育灵活的课程和学位制度,以德法为代表的欧洲高等教育传统正在失去国际吸引力。在这种背景下,德国教育界不得不主动做出改变。1999年,29个欧盟国家齐聚意大利博洛尼亚,商讨教育改革方案,结果就是博洛尼亚进程。
在博洛尼亚进程中,各国开会建立统一的高等教育区。成员国的大学将设立可比较的学科和学位,这可以促进大学之间的学生流动,便于承认外国的大学学位,促进大学争取最好的人才。
然而,博洛尼亚进程已经实施了近十年,其效果远低于预期。上海交通大学自2003年以来发布的全球首份大学排名《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结果显示,前十的位置几乎每年都被美国大学占据,而德国大学即使在前50名之内也很少见。虽然这个排名不能算是绝对权威,但无论如何,德国和美国的教育差距不降反升,德国大学的影响力和教学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德国政府不得不再次进行改革,推出一系列改革,以建立?精英大学?目标的新计划。在政府的初衷中,希望大学回归社会,成为代表不同群体和利益,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场所。基于这一目标,德国政府和德国公立大学的领导层开始改革德国公立大学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想法与现实差距很大。其中,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以下简称北威州)颁布的《大学自由法》很有代表性。
这项法律的目的是给大学更大的自主权来进行改革。根据这部法律,改革后,教授不再是政府的雇员,而是大学的雇员,在大学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政府鼓励大学从外部(公众或企业)获得资金。另外,政府只负责大学的法律问题,只有出现法律纠纷时,政府才会介入。对于法律之外的问题,政府不会干预。与此法相适应,北威州的大学都设立了校董事会,作为校长办公室的咨询和监督机构,负责学校教学目标、发展方向、资金分配等事项的咨询和监督,实际上掌握了相当一部分学校管理权。它的成员不完全来自政府和学校,至少有50%来自社会和企业,大部分不是我们学校的成员。
名义上,这部法律希望德国的大学逐渐走向社会,由社会管理,而不是由政府管理。但在实践中,这种社会观念与德国大学对教学和科研的坚持相结合?洪堡精神?有很大的冲突。具体来说,学校董事会对教育方向和资金分配有很大影响。因为政府鼓励大学从外部获得资金,可以和社会生产结合,在学科上快速盈利,比如计算机和工程。而学生人数较多的传统学科,比如德国文学,会被理事会优先考虑。但基础学科,如数学、历史等投入大、见效慢的学科,必然会受到冷遇。
同时,由于校董事会成员有一半以上来自社会和企业,大部分不是本校的,难免对自己的相关学科有所偏向,对相对冷门的学科缺乏了解。即使这些学科有学校的传统优势,也很可能因为认知不足而成为牺牲品。以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著名大学波恩大学为例:中亚语言文化学院,创建于1964,是德国高校中唯一一所专门研究中亚蒙古、西藏、突厥民族语言、历史、文化的专门机构,其创始人W?世界蒙古学大师海西格曾在中国辅仁大学任教。这个研究所有许多著名的学者,如迈克尔·威尔斯教授等世界知名的学者。同时,他们与中国学术界有着密切的联系和广泛的交流。但《大学自由法》颁布后,其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曾经辉煌的学科逐渐没落,让人叹息,让人深思。
有着悠久传统的东西,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调整,但每一次的调整和改变,都需要面对想象与实现、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改革后,根据效果适时调整是保证改革成功的唯一途径。德国大学改革的现状值得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