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的历史
1994 10.08首次正式提出“珠三角”概念,广东省委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建设珠三角,建立珠三角经济区。“珠三角”最初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江门7个城市(不含港澳两个特区)组成。后来,“珠三角”的范围调整扩大到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珠江沿岸城市组成的区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珠三角”或“珠三角经济区”。“小珠三角”面积24437平方公里,不到广东省陆地面积的14%,人口4283万,占广东省人口的61%。2008年,“小珠三角”GDP总量达到29745.58亿元(4342.84亿美元),占全国的654.38+00%。2009年6月8日65438国务院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根据纲要,到2012年,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珠三角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达到8万元。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5000元。
广东省东翼是指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是广东省的“东大门”。土地面积为15675.6平方公里。
粤西翼是指湛江、茂名、阳江。
广东省的五个山区城市是指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