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土地改革

将于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9日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农村改革与发展,土地制度、粮食安全、城乡一体化等热点话题届时有望给出新观点。其中,土地制度改革尤为引人注目。农地能否进入市场,农民如何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第三次土改被广泛期待。【此前一直被认为“破冰”的林权改革(被称为“第三次土改”)有望在全国全面推开。

所谓“第三次土改”,是相对于建国初期的土改和后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言的。这意味着中国25亿亩集体林将回归农民手中。

下一步农地改革,总的原则不会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会长期保持稳定。未来的改革也会在这个大框架下鼓励流通和适度规模经营。

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实现方式。这样一来,土地可以转包、转租,也可以股份合作,前面的文件精神里已经提到了。现在关键是农地的“抵押”和“继承”还没有突破。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期有望从30年延长至70年。专家分析,新一轮农村改革可能会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进一步延长土地经营权期限,将农村土地承包期从目前的30年延长至70年。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分析认为,这一规定可能是新农改的突破口。

第二,宅基地置换。“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置换’一方面是用旧房换新房,居住环境和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另一方面,有了产权证,房屋可以上市交易,形成农民的财富积累机制;还有城镇保障和养老的享受。对于地方发展来说,通过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的空间更大;同时,由于试点基地的建设,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改善。”

第三,农地入市。

南海模式是由各村组成股份公司将农业用地出租给产业投资者,土地租金收益在农民和集体之间按股分配。农地直接入市的第二种模式是农地转用的权利主体由集体变为农民,流行于长三角地区。……[

这是一场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革命,被称为“继农村土地承包之后,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这是正在进行的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如今,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随着林改走进了农民家庭。有关人士担心,如果不修改森林法,这项改革的成果和效果会受到很大影响。

土地制度至关重要,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如果农民不增收,拉动内需就是一句空话;农民权益的关系,农民权利得不到保障,三农问题难以解决;解决问题,只有三个方面:尊重实践,尊重历史,尊重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