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国史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思想理论界展开了一场关于中国社会史的论争。参战各方都试图用马克思关于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原理来分析中国的历史社会。参加这场争论的有马克思主义学者郭沫若、翦伯赞、吕振羽,托派的,新生活派的,中间派的、胡。在争论中,各方不仅重新研究了各种史料,还对中国社会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并从理论上对中国社会史进行了概括和总结,深化了争论,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1.中国经历过奴隶社会吗?
关于中国是否经历了奴隶社会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中国是否存在典型的奴隶社会。在这方面,有两种观点:积极的和消极的。
1,主张中国存在奴隶社会。
郭沫若和吕振羽持这种观点。
郭沫若第一个提出中国有奴隶社会的观点。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郭沫若认为商朝是中国历史的开端,西周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开端。夺取政权后,周开创了一个新的社会——奴隶社会。郭沫若经过对《尚书》的考证,认定中国在西周时期已经进入奴隶社会。因为《尚书》中有“君子”(贵族)和“小人”(奴隶)的记载。这足以证明西周时期存在奴隶制。
在我看来,郭沫若对《尚书》考证后的结论是值得商榷的。对“君子”和“小人”的理解,不能成为西周奴隶制的直接证据。还有一点是关于西周时期铁的使用。西周是以农业立国的,但说铁器的使用增强了西周的国力,进而摧毁了商业,这是不恰当的。直到战国时期,军队的武器主要是青铜器。在没有铁制武器在军队中普及的情况下,农业生产更是无从谈起,何况是在西周。
吕振宇也认为奴隶社会是中国经济史发展阶段中人类社会的一个必经阶段。为了反驳“新生活派”和“权力派”否认中国存在奴隶社会的观点。吕振羽以日俄社会历史沿革为例,证明中国存在奴隶社会。日本和俄罗斯的历史经历了原始* * *资本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阶段。除了欧洲的奴隶社会,世界其他地方也出现过奴隶社会,比如埃及等国。至于中国是不是奴隶社会,吕振羽也做过考证。吕振羽最早提出殷代奴隶社会理论,进一步发展了郭沫若关于中国存在奴隶社会的观点。吕振羽认为中国在商朝就已经是奴隶社会了。但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殷商的奴隶制并没有发展到古希腊罗马那样的高度。对于奴隶制的下限,吕振羽认为是在商周之间。西周及以后的朝代,由于奴隶经济在生产领域不再占主导地位,奴隶主逐渐转变为封建领主。所以,后世历代所用的奴隶,只是前代的残余。
我不同意吕振宇认为周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正如何干之所说,吕振羽并没有对东西方的奴隶社会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比较。中国和西方在奴隶的社会形式和本质上有很多不同。
2.否认中国经历过奴隶社会。
否认中国存在奴隶社会的学者有、胡、、陈邦国、王伯平等。他们强调中国的地理环境与欧洲不同,不可能产生奴隶社会。
胡完全否认中国存在奴隶社会。在他看来,中国古代大体经历了原始资本主义社会、氏族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帝国主义时代。受波格丹诺夫和德国学者迈耶的影响,胡认为,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出现早于奴隶社会。商朝是氏族社会的末期,东周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社会开始瓦解,逐渐过渡到前资本主义时代。中国是从氏族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领主社会的。胡认为,奴隶社会是古希腊罗马特有的社会形态。虽然在中国古代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出现过大量使用奴隶的情况,但这并不能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一个独立发展阶段的证据,所以中国不存在奴隶社会。胡提出中国古代是一个专制社会的观点。
胡根据西周实行分封制来判断西周是封建社会。笔者认为,判断一个社会的性质和阶段,必须以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依据,仅凭一个分封制就下结论是必然的。
和胡、一样,也否认中国存在奴隶社会。但是,他和李记对中国古代史的分期有不同的看法。根据他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分期,(在以前关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争论中,李记分析了中国古代的社会性质。他认为当时的中国是亚洲社会。)奴隶社会和亚洲社会是并行的。他认为中国是从原始* * *资本主义社会的氏族制度直接过渡到亚洲社会,再过渡到封建社会。所以中国不存在奴隶社会。在他看来,中国从夏到殷末是亚洲社会,从周到周末是封建社会,从秦到鸦片战争前的清朝是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代,从鸦片战争到20世纪30年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代。
陶希圣是“新生活”派的领袖。他采用了波格丹诺夫的《经济科学大纲》的理论,将中国历史划分为宗法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陶希圣从商业资本的观点出发,认定从战国到东汉是商业资本主义的一部分,中国不存在奴隶社会。但他在随后的《中国社会形态发展进程新论》中修正了上述观点:中国虽然没有独立的奴隶社会阶段,但有一个以“奴隶经济”为主导的时期,即战国至汉末。由于中国有很长的使用奴隶的历史,东汉以后,中国存在大量的“奴隶经济”残余。
在这个问题上,陈邦国也持相同观点。一方面,他认为奴隶经济是从氏族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另一方面,奴隶经济的出现与奴隶社会没有必然联系。只有经济以奴隶生产为主导,政治以奴隶主为代表,才能说是奴隶社会。此外,陈伯平认为,虽然奴隶在氏族社会末期就已经存在。但中国古代没有单独的奴隶社会。这只是一种过渡的经济形式。奴隶主必须成为统治阶级,才能确定中国存在奴隶制。汉朝时期,中国仍然使用大量的奴隶。但那只是农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奴隶。
第二,从秦朝到鸦片战争的社会性质
这是中国社会史争论中最有争议的问题。因为它与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历史发展和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讨论密切相关。在这个问题上,有封建社会论,以郭沫若、吕振羽、简伯赞为代表。在非封建社会论上,、、、胡、和梁元东都持这种观点。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阶段是对“封建主义”的认识和对封建制度、封建社会、封建时代的认同。以陶希圣为代表的古典封建主义在“封土建国”的意义上从未放弃使用。他们对“封建”二字的理解是分封封地和封建经济,反对秦汉以后称之为“封建社会”。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泛封建主义者认为,“封建”是指一种社会形态。他们认为,从战国到鸦片战争,中国是封建社会。
1,非封建社会论
在否认中国封建社会存在的各种流派中,陶希圣的观点很有代表性。陶希圣认为,从秦朝到鸦片战争,中国是一个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在《中国是什么社会?,陶希圣认为中国没有男权社会,但男权势力依然存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不复存在,但封建势力依然存在。他矛盾的结论是他的基本观点。
陶希圣将古罗马灭亡后的欧洲社会与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社会进行了比较,得出了中国封建社会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开始被摧毁的结论。他认为西周的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但是到了秦朝统一中国的时候变成了郡县制。陶希圣认为中国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封建制度。以前的诸侯只是宗族首领,到了春秋时期,中国的商业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发展。到了战国时期,封建社会已经开始瓦解——中国开始进入当时的商业资本主义社会。
与其他学者否认中国存在封建社会不同,李记在20世纪20年代首次确定中国社会是否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接着,他提出了从秦朝到鸦片战争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在《〈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序言》中,李记把“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概括为七点:一是小农和家庭手工业结合起来,形成地方性的小市场网络;第二,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非常占优势;第三,商业主导工业;第四,地主阶级和其他上层阶级的存在;5.独立生产者(熟练工人)的存在;六、各种生产方式残余的存在;七、农业工人的破产流动是穷人和生产工具的集中。“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是“小农和手工业的直接结合”
胡不赞成中国从秦朝到鸦片战争是一个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提出了一个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专制社会。这个论点是基于其之前对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奴隶社会的讨论。胡认为,这个专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建立在封建剥削基础上的。在他看来,封建制度的基础是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结合,即亚细亚生产方式。胡也对肯定中国封建社会存在的学者进行了批判。他认为,那些认同中国曾有过封建社会的学者,并不了解中国封建制度的特殊性,更不了解帝国主义入侵后中国封建社会的变化。胡在《论专制主义》中认为,中国社会虽然是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上的,但不是封建社会,而是“专制”社会。它有三个特点:一是封建政权与商业资本融为一体;第二,维持封建势力和商人势力的平衡;第三,国家作为封建主义和商业资本的联合政权,是镇压农民暴动的武器。胡从这个角度分析了中国古代社会,认为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封建势力和商人势力斗争、勾结、均衡发展的历史。
与胡观点相近,他们也认为中国自秦以后就进入了专制社会。在《中国社会形成史之谜》中,王礼锡对郭沫若的中国封建社会观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地主和农民的对立不一定是封建制度,在社会的其他制度中也存在过。王礼锡认为,自然农业经济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以及实物地租是封建社会的特征。王礼锡还反驳了郭沫若的论点,即他知道中国自秦朝以来在鸦片战争之前就有封建政权。他认为统一和分裂不是中国存在的证据,而是封建社会的证据。这两者是矛盾的。王礼锡总结了中国威权社会的特点:一是土地被合法化,以满足地主的要求;二是为了满足资本主义汇兑便利的要求,商业开始统一货币;第三,富人(大地主、富商)的政治地位很高;第四,统一郡县制,彻底铲除封建领主。总之,王礼锡认为中国从秦朝到鸦片战争是一个专制政权统治中国的时期。这种专制政权是地主资本和商业资本的结合。
梁元东提出了秦朝到鸦片战争前的社会是“农村商业社会”的观点。在他看来,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就是一个封建性质很强的半封建社会。这个社会是由商业资本联系起来的。梁远东进一步指出,这个“半封建社会”并不是真正的封建社会。
大多数否认中国存在封建社会的学者都是从他们的观点出发,认为中国没有奴隶社会。他们大多认为中国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他的观点的依据,无非是秦以来中国活跃的商人和宋代中国极其繁荣的商品经济。正如陈伯平所说,考察一个社会的制度,要看其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商人和商业资本并没有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和支配地位,所以说中国从秦朝到鸦片战争的社会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或者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恰当的。关于威权社会的观点,笔者认为这只是一种偷换概念。
2.封建社会理论
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概论》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提出了以地主和农民的经济关系、阶级对抗为基础的“封建社会”新概念。郭沫若在书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地主和农民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对立为基础,提出了“封建社会”的新概念。他指出,自周氏东移以来,中国逐渐由奴隶社会转变为封建社会。在农业方面,中国有地主和农民的对立;手工业存在师徒对立。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秦统一后,虽然废除了封建,建立了郡县,但中国封建制度的压制仍在继续。周虽称“封建”,但有“乡”、“县”。秦及其以后的朝代虽然叫“郡”,但都有诸侯。
吕振羽明确提出西周封建论,发展了郭沫若的封建社会理论。虽然郭沫若认为中国是封建社会,但西周是奴隶社会。吕振羽从西周时期的土地分封、阶级关系和剥削方式的变化等方面论证了西周是一个封建社会,并将中国封建社会划分为领主制的初始封建社会和地主制的变种封建社会(专制封建社会)。
对于中国古代的农奴,吕振羽提出按照剥削关系来考察社会制度。半人格的农民(本质上是农奴)是社会的主要生产阶级,而不是工具一样的奴隶。统治阶级榨取的是地租、劳动和税收表现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而且这种封建剥削已经持续很久了。
翦伯赞支持中国有封建社会的论点。他批驳了以为代表的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者和以胡为代表的中国专制主义者。
对于商业资本主义理论家,简伯赞指出,商业资本不能是“主义”。即历史阶段的划分要建立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辩证统一的基础上。他认为商业资本没有独立的存在阶段。简伯赞从三个方面做了分析:第一,商业资本在满足货币和商品流通的必要条件时才能存在;第二,商业资本的存在凌驾于历史发展各个阶段的任何生产方式之上。只要生产的商品性质不变,它的性质就不变。第三,商业资本的作用只是促进商品交换。在证明商业资本不是独立存在的同时,翦伯赞也承认商业资本的发展对封建生产方式有分解作用。
除了驳斥商业资本家,简伯赞还驳斥专制主义。它指出,所谓“专制主义”不是与封建制度相对立的政治制度,而是封建制度的变态或延伸。对于专制君主“庄园经济的衰落是封建制度的瓦解”的观点,简伯赞认为,这种变化只是封建制度内部变化的一部分,即旧领主和新兴地主之间的过渡。但是,封建社会的本质——以农村剥削为基础的社会剥削关系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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