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代的历史问题
不同意
唐初的主要制度基本沿袭隋制,但在某些方面有所改进,因此比隋制更加完善和严格,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唐初,中央政府的主要机构是三省六部一站五狱九庙。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唐太宗年间,在州之上设置道路,作为监视区。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隋朝称内史省),职责与隋朝相同。尚书省由官、户(隋朝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组成,职责与隋朝相同。中央也有宫省和秘书省,但它们在中央政治中的作用并不大,所以习惯上称唐朝为三省六部。
起初,三省总督都是宰相,一起讨论国家大事。但由于尚书领的权力很大,以唐太宗曾经担任此职为由,就不再交给别人,而是用左右仆从代为拍摄。起初左右仆从当然是宰相,后来加了“同书之下”的头衔。因为秘书和仆人的地位很高,所以不是永久的。于是其他官员被冠以“参国”、“参国”、“参得失”、“同中书”、“同中书”等头衔,作为宰相。首相通常在政府大厅讨论军事事务。评议会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宰相的权力在三省之间划分,由等级较低的官员担任宰相,进一步削弱了宰相的权力,加强了皇权,但同时更便于发挥整个统治集团的意志。
一个是五监九庙,一个是御史台,负责监督中央和地方官员,参与审判大禹。五监分别是主管文教的国子监、主管皇家手工业生产的少府、主管土木工程的总监、主管制造军事装备的军监、主管水利建设的督水监。九寺为太常寺、光禄寺、维维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掌管礼仪之礼、御车马、州牧、国宾礼仪、州粮仓储备。
郡县及初唐地方行政体制与隋朝基本相同,仍为郡县两级制。州督为刺史,郡督为县令,郡下有乡、村。
唐太宗年间,为了加强地方控制,全国分为十个监区,称为道。我们经常不时派出大使或检查员检查各种道路。唐玄宗年间,全国分为十五路,各有一名面试官,一名郡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