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灯的历史渊源

秀山花灯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是集歌、舞、剧、民间打击乐为一体,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秀山县被称为花灯之乡。其花灯舞起源于汉族的花灯戏,后与秀山土家族、苗族的歌舞表演技艺相融合,发展成为一种风格新颖、歌舞动人、深受汉、土族、苗族人民喜爱的艺术形式。

秀山花灯是集歌、舞、韵于一体,并配以打击乐器和弦乐的朴实、幽默、抒情、优美的综合艺术。据史料记载,它起源于元代的舞团(即男女在一张方桌上载歌载舞,甚至边说边唱),到了明代,它被编入一些采茶戏的歌舞表演中,被称为花灯。后来发展为花台、花灯单边戏、现代花灯戏。

秀山灯会从每年的正月初二开始,到正月十五结束。十六岁以后叫厚脸灯笼。秀山花灯的传统表演不局限于场地,比如大坝、大厅、街道,只要有10平米以上的平地就可以。由于各地花灯班的表演形式、风格和内容的需要,也有专门的场地。比如表演高台花灯,需要两到三张传统老式的木质方桌,两个表演者在桌面上进行花灯对花灯的表演,几个桌子的高度重叠。花灯表演需要舞台和简单的布景,通常在大坝的土台上或吊脚楼上表演。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秀山花灯逐渐形成了一种风格独特的民间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