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木工的历史

木工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先秦时期,因为在当时被视为劣等职业,所以上流社会的人是不会学习木工的。

“木工”是最常见的名称,出现在春秋时期。但当时只是一个官方名称,表示其职责范围。《礼记·曲礼下》云:“天子之六工,为土石方、金工、石工、木工、畜工、草工。”

鲁班是一个著名的木匠。在他的经验指导下,中国成为了当时木材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

“梓匠”或“梓人”也是木匠的常用代名词。但在古代,梓人只是木匠的一种,专门做喝酒用的架子,弓箭,钟表用光了。古人大致把木匠分为三种:

干得好。主要是建造房屋,竖立木架,制作粗糙的犁和耙子用于耕作。小型设备。主要是制作雕刻有图案的小巧玲珑的木雕和佛像。造船和其他杂项设备。船是古代日常交通工具,要求很高,介于大型和小型之间。用大工具做木工,不一定能做出小巧精致的器皿;相反,小玩意不一定能盖房子。木工在近代已经成为一种精细的分工,在台湾省大致可以分为建造庙宇的大木匠。室内空间装饰用装饰木工。家具木工作为家具,在欧美广泛流传。和中国不一样,欧美人把木工当成一个各个阶层的人都能做的工作。木工是欧美很多私立学校的课程。手工木工的工具:手工木工不使用大型机械,一般使用角尺(也叫矩或鲁班尺)、墨斗、刨子、钻、凿、铲、锯、钻、刨、锤、斧等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