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高考政策
法律解析:普通高考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实行“3+1+2”的模式。“3”是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3门全国统考科目;“1”是指考生从物理和历史两个首选科目中选择1;“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复试科目中选择两门。
报考需要英语口语测试的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内容安排在外语笔试开始前。选修考试科目由福建省自主提出,每次考试时长75分钟。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组成,满分750分。其中,除语文数外的各科满分为150,计入原始成绩;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满分100。物理、历史算原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换算后算。
法律依据:《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二条主要任务和措施(四)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一、改革考试科目设置。2021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其中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成绩和选修科目三个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自主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的3门。
第二,改革录取机制。建立以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多元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高校招生机制。2065438+2008年6月底前,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提出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改革和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要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加学生选择权的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培养需求,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或专业的录取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起,实行新的高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