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八古县,最早的县。

江西最早的十八古县是南昌县、庐陵县、彭泽县、鄱阳县、沭阳县、渔阳县、柴桑县、新干县、南城县、宜春县、爱县、安平县、海昏侯县、醴陵县、程健县、南茂县、赣县。

江西发展的历史,从出土文物考证,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江西作为明确的行政区域制度,始于汉高祖初年(约公元前202年)。当时设张羽郡(赣江原名张羽河),郡治南昌,下辖18县。

18县分别是南昌县、庐陵县、彭泽县、鄱阳县、沭阳县、余干县、柴桑县、新干县、南城县、宜春县、爱县、安平县、海魂县、醴陵县、县、南茂县、甘县。分布区域为赣江、胥江、信江、秀水、沅水沿岸,大致相当于后来的江西省区。

扩展数据

江西省行政区划的演变

汉武帝将全国定为13监控区,称为13郡。此时江西属于扬州系。

西晋元康元年291,改江州,主体为江西原郡。隋朝时行政区划调整,州的级别与郡相同,所以隋朝江西有7郡24郡。到了唐代,增加到8州37县,分别是洪州、饶州、前州、冀州、江州、原州、抚州、忻州。

贞观元年,唐太宗在全国划定10个监区,玄宗时增加到15个。洪、饶、钱、冀、江、元、府、辛八州隶属于长江以西的监测区。

五代时,江西先属吴,后属南唐。这一时期出现了相当于下级州的新的行政区划:6州4军55县。交泰元年,南唐主决定在洪州建南都,并因此将洪州升为南昌府。宋代改行州以上道,江西划归9州4军68郡,大部分属于江南西路,部分属于江南东路。

元朝开始在银行建立省书制度(简称省或省)。江西的省辖范围远远大于今天的江西省区。除了今天江西省的绝大部分(原江西省东北属江浙一带),还包括今天广东省的大部分。

明朝虽然基本保留了元朝的省区建制,但改中书省为公部(传统上仍称省),改道府,改州为县。江西政务院辖南昌、瑞州、饶州、南康、九江、广信、抚州、建昌、吉安、袁州、临江、赣州、南安13,辖78县,与今天的江西省区基本相同。

清代江西改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基本继承明制。民国时期,清朝的府、州、厅都改为县。江西省* * *辖81县。到1926,北伐军进入南昌,南昌正式建立。婺源县于1934年由安徽划归江西,1947年转回安徽,1949年再次划归江西。

江西省政府-历史沿革

百度百科-豫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