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沪东重机,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船综生(1998)41号”文件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重组生(1998)17号”文件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2014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占总股本的31.88%,于2014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265,438+09,539,200.00元,于1999年经上海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上海证券部(1999)031号”文件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每65,438+00股派发65,438股。920股,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增加至人民币2,465,438+0,493,12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华(99)第935号验资报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1399号《关于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6月28日1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对价股份,已支付对价股份共计24,640,000股。股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25%的股份,城西船务有限公司(由原上海造船厂变更而来)持有公司65,438+04.66%的股份,共计65,438+039,853,65,438+020股限售条件股份。根据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5,438+0,063,465,438+0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62,556,538.00元,业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万隆会验字(2006)第27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1000010053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6月3日,165438+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有资产产权号。[2006]1401《关于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城西海运有限公司将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5,438+039,853,65,438+020股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SIC”)。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上城西造船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CSSC直接持有***139,853,120股限制性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7%,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根据公司2007年4月18日股东会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0股,并于2007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批准。2007183.2007年9月20日,公司向控股股东CSSC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4,725,690股,收购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66.66%股权、CSSC城西造船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CSSC元航文冲船舶工程有限公司54%股权;分别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公司发行32,637,155股人民币普通股,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16.67%股权;此外,向CSSC、CSSC财务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特定投资者”)发行65,438+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至此,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62,556,538.00元,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07)验字第。60475337_B03)已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