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海南岛作为省级行政区,成立于4月1988。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决定批准设立海南省,撤销海南行政区。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

2012 6月21日,民政部公布,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驻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三国时期,吴栋黄龙三年(231),武帝孙权出兵平定胶州;吴赤武年间(238 ~ 251),在雷州半岛设立朱雅县(今广东徐闻),徐闻、诸路、诸关三县归高州管辖,对海南岛实行“遥领”。

明代海南设琼州府,统领乃、万、雅三州10郡。清代海南的建制仍沿袭明朝。1950后,海南设立行政区,1951,琼山设立行政公署。

1950年5月,海南岛宣布解放,成立海南军政委员会,实行军事管制。次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成立,1955年3月,更名为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

人民网-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

百度百科-海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