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审计制度随着工业革命而产生,最早出现在英国。纽约于1896年首次颁布《公证会计师条例》后,审计制度开始在美国发展。现在世界上已有150多个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审计机构,建立了自己的审计制度。一般来说,审计独立性是所有国家的普遍做法。但是,由于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和国情不同,审计制度也不尽相同。从机构名称来看,有的叫总审计局,有的叫总审计局,有的叫会计检查院。从隶属关系来看,有的属于立法机关,有的属于行政机关,有的属于司法机关。从审计方式来看,有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和事后审计。从审核的形式来看,有派出审核、现场审核或巡回审核、清查和抽查。美国和联邦德国实行全面审计,即对政府部门的财政、金融和业务活动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审计的意义已经不局限于事后审计财务收支的消极查错、防舞弊的范围,而成为积极帮助政府、经济部门乃至企事业单位改善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手段。
一个国家的审计制度受其社会制度性质的制约。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审计的对象是监督国家预算的执行,审计政府部门的决算;同时,它还审查国营企业、公共组织和军队的资金收支及其申请程序。对于民营企业,国家审计机关不过问,其审计工作由民营会计师承担。被审计的民营企业与从事审计的公证会计师只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