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军民结合”的史实及成因

中国古代军民团结的军事组织制度

所谓兵农合一,就是既当兵,又从事农业生产,是农民。

官兵制度:官兵制度创立于西魏,发展于北周。是兵农合一与均田制相结合的军事制度,府兵不纳入郡县户籍。隋文帝统一全国(590年)后,进行改革,集中军权,由中央组织领导,国民政府士兵直属皇帝。将军人户籍纳入县县,更紧密地与均田制相结合,“兵农合一”,“兵农合一”。这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军队的控制,有利于农业生产,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户口和税收,扩大了兵源,清除了胡汉之分的遗迹,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融合。

唐太宗在位期间,对官兵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官兵的组织和编制完全制度化。虽然军宅分布在全国各地,但地方军宅主要负责训练,调度指挥权属于中央政府。同时,增加军宅数量,安排三分之一以上的军宅驻扎关中。军事上,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这种军事制度的优点是:①与均田制的紧密结合,有利于社会生活的稳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统一、民族融合的巩固。②府兵“若四方有事,命将出;此事若解决,兵散于府中,归朝,既可减少国家军费,又可防止将军们自食其力。(3)军权集中在中央,有利于集权。其缺点有:①政府军士兵出征时,要自备军械和粮食,农民负担沉重。(2)政府军士兵每年轮流保卫首都,保卫边境地区。出行花费很大,不利于农民的生产活动。唐玄宗开元年间,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官兵制崩溃,取而代之的是募兵制。

保甲制度:保甲制度产生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北宋中期,王安石实行保甲制度。以五户为担保,五个小户为大担保,十个大户为全部担保。宝鼎平时种地,战时打仗。保甲制度是一种兵农一体的社会组织制度。明朝中后期实行的保甲制度也很典型。保甲制度是一种利用家族制度和伦理观念建立基层行政机构进行统治的社会管理制度,“为了共同的保障和共同的责任”,其作用“可以是促进地方行政系统清理的一种方式,因此其目的将使没有家族的人无法统治。”其本质特征是“户”,即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一定数量的户构成a,然后a构成保障。儒家的政治理论是整合国家与宗法的关系,将家族的概念纳入君主的概念,嘉宝组织就是这一理论的体现。自宋代以来,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都利用保甲制度来维持和加强对地方基层的控制。清朝被推翻,北洋军阀统治以后,由于政局动荡,中央政府首脑频繁变动,对基层社会组织没有明文规定,保甲制度自然也就放松了。国民党统治时期,保甲组织得到了重建,并被赋予了与其政治统治相适应的内容,这是国民党在基层社会统治的基石。

孟安莫克制度:孟安莫克制度是金代特有的军事和行政制度。孟安莫克最初是女真族的一个氏族部落组织,后来扩大为一个区域性军事组织。规定每300户一克,每10克为凶安。每家每户的壮丁都是军人,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生打仗。孟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也是地方行政组织。这种军民结合的制度在金的经济发展和军事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金朝统治区域的扩大,孟安的莫克户采用了新的剥削方式,加速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八旗制度:

明末建州女真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实行八旗制度。按照军事组织形式,八旗制度编制女真,在贵族控制下进行行政管理、军事征服和组织生产,是军政一体、军民融合的社会组织。这一制度把分散的女真各部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紧密的社会有机体,对满清的形成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巩固了努尔哈赤的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