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反腐败斗争第一大案对今天的党风建设有什么启示?
1952二月10,农历正月十五。这本来是一个喜庆的日子,但在新中国却是一个庄严的日子。河北省在当时的省会保定召开公审会。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盗窃国家财产1,71亿元(旧币,折合1,000元),被判处死刑,立即枪决。此案也被历史记载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案”。
“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案子教育了整整一代* * *制作人。”86岁的原省纪委常委、专职委员周陷入了深深的回忆。“当时我是沧州地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的科长。公审会当天,机关组织听取了会议的实际情况,但还是在看公审会第二天出版的报纸,真正全面准确地了解案情。”周老清楚地记得,当时很多报纸都在头版用醒目的标题详细报道了公审会的消息,尤其是《河北日报》,还在第二版用一个整版刊登了公审会的10多张纪实照片,让人十分震撼。
据周老说,听到刘、张被枪毙的消息,大家一开始都很震惊,后来就后悔了。也有少数人不了解刘、张对中国革命的伟大贡献。但真正知道他们盗窃、剥削国家财产、贪污、挥霍的罪行后,对他们的愤怒和悔恨完全化为乌有:战争年代,他们英勇作战,被战士们称为“红孩子”;在敌人的监狱里,他们义无反顾,不屈不挠,他们配得上英雄的称号。但在和平的环境下,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他们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在腐朽思想的侵蚀下,逐渐走进了腐败的深渊。
刘青山和张子善的枪击案犹如席卷全球的飓风,给全党全社会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锄一害而多苗,刑一恶而众民。对两大腐败犯罪分子的严惩,如狂风暴雨、雷霆万钧,净化了干部队伍,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有力地鼓舞了党心民心。”省监察学会副会长、省社科院原研究员石评价说,正如当时所说,“正是因为他们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才下决心执行。只有把他们处决了,才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了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这个案例写成的警示教材,成了每个党员干部在应试路上判断得失的一面镜子。石说,1949年,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务必”,谆谆告诫全党要警惕和防止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新中国成立初期,砍下反腐的这第一刀,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起到了巨大的警示作用,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