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安局的历史
1950 1-4月,由于警力不足,江门6家分公司全部撤销。同年10后,北街、朱牌头(后改为东区)、西区、中区、河南等派出所相继成立。6月,1953,11,东、中、西派出所撤销,改为堤东、太平、仓后、圩顶、杨桥、沙仔围派出所。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先后增设了刑警队、户籍股、预审股、经保股、保卫股;人事股改名为政治协调员办公室。1957年7月,经保股与治安股合并,户籍股与治安股合并,河南派出所与水上派出所合并,杨桥派出所与沙仔围派出所合并,太平派出所与堤东派出所合并,增设防空股。
1958 65438+2月,江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并组建江门市公安政法治安处。到7月,1959,江门市政法公安处撤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机构恢复。1967年3月,江门公安局因文革实行军管。1968年8月成立江门市革委会保卫组,行使公、检、法部门职能。6月1973,江门市公安局恢复。1974 65438+2月,江门市公安局从紫泥路迁至胜利路。1976年9月,市公安局内“股”改为“科”,机构设置分为政治部、8科、3队,看守所、派出所不变。
改革开放后,江门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迅速。1983年6月,江门市升格为地级市,江门市公安局也升格为厅级局。下辖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区(后称江海区)、郊区(后称蓬江区)7个县、区公安局、分局(1983年9月曾下辖阳江、阳春两县公安局,至6月1988划归新成立的阳江市。警力从1983的40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2000多人。目前江门公安机关的警种比较齐全,有户籍警察、治安警察、刑警、巡警、特警、交警、消防警察、边防警察、武警等。此外,还有不隶属于地方公安机关的森林警察、缉私警察、司法警察。2006年3月,江门市公安局迁至西环路新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