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镇区域划分
龙场镇地域所有制的变迁: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是夜郎国的地盘,属汉武帝管辖,唐宋时期属土司郡管辖。明朝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朝中央政府正式在贵州设置承办宣传部署司,即贵州省,设8府8州24院8院,盘江八属5院1院(卫,今青龙),其中隆昌为一。明朝万历四年(公元1577年),永宁(今关岭永宁)迁周知为安南魏。万历三十年,新城所(即兴仁仁)划归安顺军民府,隆昌也属安顺。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新城设普安郡,属安顺府。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安南县改为南龙府(今安龙),会昌里(即隆昌)所属的董家齐等五村新设永丰州(即隆昌在民国初年前一直属安南县管辖,官衔为会昌里。1914,隆昌划归贞丰县管辖,称会昌镇;1941年,以民国军阀韩之名,更名为“桓温镇”。新中国成立后,1950设立隆昌区,辖隆昌、唐定、坡柳、三河、小屯、头茅、桑木。1959年,贞丰县并入兴仁县,隶属杏儿县。贞丰县于1962恢复后,仍属贞丰县,称隆昌区。1991年撤区建乡,撤销隆昌区,设立隆昌镇,辖隆昌、唐定、坡柳、三河,划出区所辖的小村、头猫、桑,设立小屯乡。
龙场这个名字由来已久。龙场作为方圆数十里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历史赋予了特殊的使命。在古代,方圆数十里的人们聚集在这里进行商业交流和其他活动,俗称“赶集”,意思是时间上的龙,因此被称为龙场。虽然官方多次改名,但民间还是习惯称之为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