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的历史典故,你是怎么在脸上打草稿的?
北宋时,有一个叫陆东的人,在苏州做官。
有一次,他判处一名囚犯流放。那时候流放就是在脸上纹身。
吕东让人在犯人脸上纹了“专为某州监狱城纹”的字样。
刺伤后,他的一名助手说,法官大人错了。不能用“特别”这个词。凡是用这个词的,都是朝廷的临时旨意。这个犯人只是流放犯,不能用这个词。
刘东一听,赶紧叫人把犯人拉回来,划掉“特刺”二字,改成“准文”重新纹身。
据估计,这个犯人的脸一定很高,否则他恐怕不会纹这么多字。吕东两次刺死犯人的事在当时广为流传,被人耻笑。
后来有人向上推荐吕东,说这个人有才华,应该提拔。
上面的人说,哦,这个人。我知道。那不是画脸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