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隋代“七曲”到唐代“十曲”的发展演变
隋朝统一中国后,收集了流行于魏晋南朝的尚青乐和南北朝传入中原的兄弟及外国的乐舞,制定了七首曲子,后来增加到九首。唐朝继承了隋代的九首曲子,并在此基础上增删为十首。
隋唐宫廷设置七曲、九曲、十曲,一方面是为了娱乐统治者,更重要的是为了显示国家的富强。这些乐部设在太常寺而不是焦芳,说明其政治作用大于娱乐,礼仪重于表演。
每当朝廷举行大宴,都要演十个艺妓。比如大臣们举行宴会祝贺皇帝,招待兄弟和各国使节,庆祝皇帝的生日,举行大宴会庆祝丰收(也就是给秦送礼),为皇后设庙,欢迎玄奘从西域回到长安等等。,都要成套表演音乐和舞蹈。每一个乐舞的表演体系,比如舞者人数、服装、乐手服装、人数、使用的乐器,以及哪些舞曲、歌曲、音乐方案等。都是规定的。
七部曲、九部曲、十部曲所收录的节目多为全国各地的民间乐舞,洪以地名、国名作为乐部名称,保留了相当浓厚的民族和地方色彩。虽然用于宫廷宴会和仪式,但都来自民间。其制定、添加、删除和更改如下:
隋朝(581至公元600年)皇帝登基之初,制定了七首曲子,包括:1。吉果;二、《尚青集》(即汉代传统乐舞);三、《韩国艺妓》;四、《天竺艺妓》;五、《一个吉果》;第六,“菊池”;七、《文康纪》(《梨花》,韩《假面舞》)。
《杨迪大业》(公元605-618年)中增加了《郭康集》、《乐书集》,成为九首乐曲。并将“乐青”放在第一位,并将“吉果”改为“西凉记”。
唐高祖武德初(公元665438+626年08),承袭隋朝九曲,乐制、舞制皆沿袭。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废李华;贞观十六年十一月,设宴奏《高昌纪词》。此后成为十首乐曲,其中有一首《燕乐》;第二,乐青;三、《西凉音乐》;第四,天竺音乐;5.《高丽乐》;6.龟兹音乐;7.一个郭乐;八、《疏勒勒》;九、《康郭乐》;十、《高长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