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退伍军人遗留问题的最新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一是地方政府要通过就业指导、招聘会等方式,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再就业。其次,对于退役士兵,当地政府和部队要给予一定的就业补偿。当地政府还应定期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必要的技能和资格培训。培训的相关费用也应由当地政府承担。最后,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直接安排,包括服役时间长达12年的退役士兵。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义务接收和安置退役士兵。在招收或聘用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收和聘用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位的退役士兵,其在部队的现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应当遵守退役士兵安置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分配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报到。退出现役或者被赡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指定的安置地点向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申报。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自谋职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移交给服务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