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的历史沿革
18世纪,商汤王以孤竹命名莫泰氏。
西周时期(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1世纪),郡属燕,仍为孤立的竹国。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231),郡属燕国。
秦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26年),王建破燕,郡属秦。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秦统一天下,天下分三十六郡,郡属辽西郡。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卢绾为燕王,郡入燕,属辽西郡海阳郡。
东汉时,郡仍为海阳郡,辽西郡。
三国时期,郡入曹魏,属辽西郡海阳郡。
金时,郡属海阳郡、辽西郡,其后是段的“辽西公国”和慕容的。
南北朝时期,东魏武定八年,北齐高阳自然保护元年(550),新昌改名卢龙,郡属卢龙。
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卢龙定居麻城县,属平洲。治所在滦南县东北部的麻城村,遗址至今还在。这是滦南县最早的县级建制。
廖天赞二年(923),在滦州设永安军,隶属平州辽兴军。滦州之名始于此,麻城属之。
金天惠元年(1123)夏六月,张珏降宋于平洲,改麻城为安城。天惠二年(1124),夏、六月,金夫取平洲,安城改名麻城。
元五年(1268),麻城入滦州、乐亭,郡属滦州,永平路。
明代(1368—1644),滦州隶属于省会永平郡。该县属于滦州。
清朝(1644-1911)基本沿袭明朝的建立,将原史静省改为直隶省。该县隶属直隶永平府滦州。
民国元年(1912)建立后,县属直隶省金海路滦县。17年(1928),废除金海路,直隶省改为河北省。
21 (1933)年5月,国民党政府与侵华日军签订《塘沽协定》,将冀东划为非军事区。1935年,殷汝耕在通县建立伪“冀东反共自治政府”,辖22县,县属滦榆区。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基本上是两个政权并存。
民国二十五年(1937),卢沟桥事变开始于抗日战争。河北失陷后,建立了傀儡政权,县属冀东道尹办事处滦县管辖。
随着抗日战争的深入发展,冀东抗日革命根据地逐步建立,县界是晋察冀边区冀东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抗日战争结束后,滦县更名为滦南县助署,驻地为禹城,隶属冀东地区行政公署(冀东行政公署)第十三派出机构。
民国37年(1947),4月21日,滦南县公所更名为滦南县政府。
民国37年(1947)二月,国民党在虞城设立滦宁县。12年二月中旬,滦宁郡府逃至东各庄(今宋道口镇)。1948年5月,逃往滦县,整编为河北省第五保安总队。至此,滦宁县自然消失。
民国三十八年(1948),16年5月,十三军分区部队攻占国民党据点闫各庄,滦南县全境解放。
1949 65438+十月底,河北全境解放。3月7日,冀东地区行政公署划归华北人民政府领导。6月11日,鸡东地区行政公署恢复鸡东行政公署名称。滦南县属于第十二专属。
1949,1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全面调整行政区划,撤销行政公署,恢复河北省,设立唐山代办处,下辖滦南县。
1954年7月,滦南县撤销,并入滦县。
1958 165438+10月29日,撤销滦县建制,成立唐山市滦州区。原滦南县分别划归唐山市滦州区、乐亭县、白各庄区。
1961,部分公社划归丰南县。
1963 1月,滦南县被恢复,隶属唐山地区专员公署。
1968唐山地区机构更名为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更名为唐山地区行政公署,滦南县归其管辖。
1983 5月16日撤销唐山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滦南县归唐山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