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邮件邮资的邮资历史
1950 65438+10月9日,邮电部向邮政总局发出调整邮费的指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第一个正式规定全国统一邮政资费的文件,其中规定国内普通邮件资费为500元。半年多后,根据当时不断变化的物价,调整了邮政收费。
7月1950,1,国内普通邮件资费正式区别于其他城市。这个城市的普通邮件收费是400元,其他城市的是800元。此后,国内邮资基本稳定,其基本资费标准持续了40年。
1955人民币币制改革后,国内平邮资费核定为本地口岸每20克0.04元,其他地方0.08元。
65438+1990年7月31日,国内平邮收费由本地港0.04元、其他港0.08元上调至0.1元、其他港0.2元。
1996 65438+2月1,国内平邮由0.1元和0.2元,各重20g,上调至0.5元。
1999 3月1,国内平邮首重不足100克,资费由每重20克0.5元上调至本地0.6元,其他地方0.8元。此次资费调整,信件的计费方式由原来的等重累进方式改为区分首重和次重的计费方式,即由原来的增加20克改为首重100克,首重部分仍增加20克,但100克以上部分增加100克。
2006年6月5438+065438+10月15日,国内平邮首重不足100克,资费由20克本地港0.6元、国外港0.8元上调至本地港1.2元,100克以上连续重量资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