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馆的历史沿革

海南省档案馆于海南建省后6月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更名为1988。建于1958,11年6月,至今已有40年历史。在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它走过了一条曲折而不平凡的道路,经历了初步建立、撤销和恢复三个阶段。

1958至1966时期是海南档案馆的初创期。1956 4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海南行政区开始建立政府档案工作。1958 165438+10月11、海南行政区党委、海南行政区办公室决定设立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档案馆,专职干部15人,配备馆长、副馆长。这是海南岛解放后建立的第一个机构,和海南一样。

1959 65438+10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党政档案统一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档案工作体制改革,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改为党委直属科学文化机构和海南行政区办公室,主要接收和保管直属机关、长昌煤矿和历史档案馆的文件档案6000余卷。博物馆设在海南行政区党委大院,工作人员7人。1965年,为满足备战需要,选择琼中县营根镇作为海南行政档案馆所在地,并修建了700平方米的档案后室,存放重点档案。

5月1966至9月1976撤销海南行政区档案。“文革”十年动乱期间,海南行政档案基础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机构撤销,人员下放或调动,专职档案干部7人调至5人。这些档案被转移到偏远的五指山区的琼中县,然后保存起来。65438年至0968年,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的工作职能集中在当时的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第二书记办公室。

从1979到1988,是海南行政档案馆的恢复和发展阶段。65438年至0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档案工作获得了新的活力。1980 3月18日,中共海南行政区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档案工作的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恢复和建立海南行政区各级档案工作机构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恢复海南行政区档案,同时成立海南行政区档案局。局,图书馆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局、库三个科室,编制12人,日常工作由区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领导。1980年4月,组织部任命三名副主任(主任):何启智、麦世同、张彦泰。1981和1985海南行政区档案馆大楼分两期建设,总面积380平方米。1981年的档案也从山后图书馆运回新馆。

1983海南区直属机关改革,撤销海南区档案局,保留海南区档案局。9月23日,1983,麦世同、吴志明、邢亦空被任命为副策展人。档案馆下设档案管理科、历史档案科和档案业务指导科。65438至0984海南区编委决定恢复党委秘书长直接领导。1986 65438+10月15海南行政区党委办公厅、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将海南行政区档案局(馆)划归海南行政区党委办公厅管理的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领导,纳入政府编制序列,为局级(直属)局,库,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7 65438+10月10,海南行政区编委通知海南行政区档案局,馆内机构由四部改为三室一室(档案业务指导室、档案管理处、档案编研室、办公室),人员编制20人。

1988 1档案法实施后,特别是1988年4月13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根据体制改革要求,海南省档案馆于6月30日成立,1988,为省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省档案馆也挂省档案局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协同工作,隶属省政府编制序列,行使省政府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内设三个机构(档案监督指导处、档案管理处、档案编研处、办公室)。档案监督指导处和办公室是局、图书馆的综合机构;管理处和编研处主要承担档案业务职能。局、图书馆配备事业编制31。1988,18 7月,经海南省关工委决定,任命王穗业为海南省档案局(馆)局长,同年9月23日任命吴志明为省档案局(馆)副局长。

现阶段,海南省档案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仅收集整理的档案就达3万余卷,其中原海南区直属机关现存档案1万余卷,已撤销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机关档案2万余卷。全馆档案馆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对全部馆藏进行了整理,科学系统地进行了整理,编制了更加系统的检索工具,满足了工作需要,为加快海南的开发建设提供和利用了大量档案。

1995 10海南省档案馆新馆建成,库房面积4100平方米,设计藏书100万卷。所有办公楼和档案馆均设有自动报警和消防系统及“1211”自动报警和消防系统、防盗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随着新馆的落成,海南省档案馆的业务基础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到1997年底,局和图书馆共有职工41人。其中,副研究馆员2名,馆员12名,助理馆员、管理员11名。

海南省档案馆是在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的基础上建立的,接收了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原档案馆的全部档案。

截至2001年底,海南省档案馆共归档196件,架长1620米,2万余卷(件)。由于该馆原为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档案的数量和种类都不太多。清朝以前,明清遗留下来的史料不多。其中有于16年(公元1506年)编撰的《琼台志》、与张于210年(公元1812年)编撰的《琼州志》等。

海南省档案馆的档案按历史时期分为解放前和解放后两部分,以海南岛解放5月1950为界。解放前主要有海南革命历史档案、明清档案(地方志、族谱、家谱等。)和中华民国档案馆;解放后主要是原海南行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

解放前海南的历史档案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海南革命历史档案馆,有三个全宗族,即琼崖区委全宗族;琼崖东、西、北、南分区委员会,全宗族的代理机构;琼崖县委、人民政府都是宗族。这部分档案形成于1925至1950,其内容反映了海南人民在中国* * *的领导下,坚持革命斗争二十三年,为伟大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这部分档案是研究海南岛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历史的非常珍贵的档案史料。

民国时期海南历史档案中有11全宗族,架长145米。主要是国民党海南特区党部全总;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权宗;广东省第九“清”区司令部全总;琼山县政府全宗;海口市政府全总;海南、海口市邮电局和泉总;海南银行全总;海南铁矿的泉宗;广东海事局海口办事处全总;琼崖盐场的泉宗。这些档案主要描述了国民党各级组织在海南的活动,以及日军在海南的暴行。

解放后,海南区直属机关(含原自治州)档案156箱,架长1475米。这部分文件按来源分为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根据类型,有文件档案和特殊档案。这些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领导的伟大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经验教训。

党群系统,主要包括中共海南区委、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及其各部、委、办形成的文件;海南(含自治州)工会、扶贫协会、团委、妇联形成的档案。

政府系统,包括海南(自治州)军事管制委员会、海南(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海南行政公署、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各委、办、局形成的档案。文献档案占整个馆藏的69%。其内容主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华南分局、中南局、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的各种电文、电报。海南地区直属机关(包括自治州)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消息。专门档案占总档案的365,438+0%,主要是海南行政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南区共青团形成的案件档案、直属机关州委的会计档案、人口档案、照片档案等非常成功。

这部分档案反映和记录了中国领导下的海南岛工人、农民、人民解放军和知识分子的辉煌成就和经验教训。对于找工作、领导决策、总结经验、科学研究都有很大的使用价值。

信息。主要是海南地方报纸、书籍、地图、文献汇编等。共16800余卷(件),其中特别重要的有58卷;明清民国海南史料2943卷(件)。其中,明代郑德十六年(公元1506年)唐周编撰的《郑德琼台志》;清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12)张主编的《琼州志》;《海南岛志》、《海南岛现状》、《海南岛新记录》、《琼崖业考察报告》、《琼崖业考察报告》、《琼崖建设研究书》、《民国时期抗战纪实》。解放后,由我馆编纂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合编的档案有《海南岛自然概况》、《海南岛自然资源》、《海南岛名胜古迹汇编》、《琼崖革命根据地财政税收史料选编》、《海南岛三十年大事记》、《海南行政区国家机关编制文件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海南行政区人口资料汇编》等。 建省后,利用我馆档案编辑出版了65438+20万字的《海南省大全》和一批有实用价值的资料。 其中包括档案规章制度的文件选编、档案利用实例汇编和组织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