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雯淇:家谱的起源和演变
关键词:家谱;起源;属于进化;历史系目录
家谱一词出自《史记·太史公序》。所谓“魏三代尚幼,年龄不可考。家谱旧闻以此为据,故略推,使之为三代世表之首”[1]3303。从这句话来看,家谱应该是记录帝王世系的某种载体。《史记正义》对“谱”的解释是“布也,列其事也”[1]487。“板牙”首先是指“古代用于书写的小而薄的竹简或木片”[2]470。推断家谱应该是记载帝王或家族世系的一种竹简或木片。作为文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谱牒的起源及其在目录学著作中的演变,对于考察谱牒书的历史演变及其在不同背景下的功能变化,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第一,先秦及先秦时期的家谱记载
根据陈的研究,在商代晚期,就有了记载直系祖先和祖先姓名的世系表。陈在《殷墟卜辞提要》中提到,殷墟甲骨文中记载的“尔”先民的祖名有11代。1506,其中两代两兄弟,共13祖先名字[3]499。姑且不论这块甲骨的真伪,陈所说的甲骨文是刻在龟甲上的,而不是简牍或木片。司马迁还提到,自周朝[1]487年以来,家谱“相当了不起”。可以推断,我们现在说的族谱,主要是指周以后的族谱资料。
周朝的族谱记载是战国以后的书籍记载。《李周萧氏》中提到:“萧氏,国之志,天下之基,赵穆之鉴。如果有事,你会嫉妒国王的。”[4]376郑玄引用郑思农的话说:“世系即帝之世系,世之世系也。”[5]108是家谱书目。同时也说明周朝有一个掌管世系的官员——小史。至于周代谱牒的内容,在《礼记》中也有记载,“(生)书曰:生于某年某月某日,但隐”[6]100,这说明周代谱牒主要是记载人的生卒年和赵穆世系的书。这一时期的家谱书目主要有:《世本》、《大代李记西地》、《春秋公子血谱》等。《世本》也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家谱书目。官方家谱目录学出现于周代,这与封建制度和宗法制度密切相关。周建国之后,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分封他的亲戚,英雄和古代皇帝的后代成为诸侯。诸侯在其封地内再次分封,分封制和宗法制度层层下移,构成了周朝的统治秩序。如何巩固和维护这两种制度,就需要在宗法家族内部明确宗族和封建的界限,以保证封建制度的继承。谱牒就是把这种继承关系记录成书,以“奠基世系,辨慕”,维护周朝的统治。可以说,宗法制是家谱目录学的直接来源,有效地维护了宗法制的传承。
秦朝建立后,废除了周朝的封建制度和宗法制度,代之以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这种制度不再分大小宗派,也切断了血缘关系和官制的联系。秦始皇下令焚书,天下“无用”的书都被焚毁,使得家谱目录学在秦朝基本停滞,诸侯后代全部“失传”[7]990。
二、汉唐家谱的划分及其原因。
《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将隋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乙类为史部,下有“谱系”一类。《隋书经籍志》将史部单独列为一级类目,同时将族谱书目列为史部目录的二级类目,使族谱书目开始有了明确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共记载了41 360卷的“族谱”书目,加上53卷丢失的书目共1 280卷[7]990。需要注意的是,家谱类目下有三种书目不能算作家谱著作,分别是《竹谱》、《钱谱》、《钱图》,与记载家族世系的家谱书目无关。此外,除族谱外,杂传下也有不少“家传”,如《李氏家传》、《桓氏家传》、《太原王氏家传》[7]977。《辞海》对“家传”的定义是“讲述自己的父亲和祖先的故事来传达后代的传记”[2]1040,即把家族中有名望、有功勋的人单独列出来进行传记。这一时期的谱牒作品以官修为主,这种“谱牒”类似于私人谱牒的前身。虽然它被记录在杂传类之下,但也具有一些家谱作品的特点。与《隋书经》所载的25卷15篇相比,《汉书》所载书目数量明显增多。究其原因,应该与东汉以后士族的形成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的标准是九品中正制,即把天下士绅分为九等,以郡县的等级为标准选拔官员和人员。家族婚姻为了延续自己的特权地位,严格遵守“门当户对”的原则。如何准确判断“寒门”“士族”,防止“伪籍”的出现,使得官员族谱显得尤为重要,其政治功能逐渐凸显,但也造成“选官必因书;家族的婚姻必然是由于血统”[9]1的情况。正是因为家谱的这种作用,家谱的研究在当时成为一门特殊的学问,被称为“家谱”。魏晋时期,出现了许多家谱著作和伟大的家谱学家。西晋时,孟轲撰写了10卷《姓氏昭穆》,东晋南朝时,贾碧芝、贾非之、贾渊等祖孙三人都是谱牒专家。家谱的主人是梁朝的王森如。他将贾必治十八州谱牒续至765,438+00卷,撰《百家谱》65,438+05卷,《东南谱牒》65,438+00卷。不可否认,这一时期谱牒目录学地位的提升和谱牒研究的普及,与贵族制度下对门第、世系、婚姻的重视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一时期,家谱目录学与政治密切相关。
其次是官族谱的衰落和私族谱的不张扬。中唐以前的谱牒多为官修之用,多属御玉、天下郡县谱牒、天下姓氏志,用以确定郡县姓氏和家族等级。到了唐代,除了唐太宗、武则天、唐高宗三次修谱外,其他朝代都没有组织过大修谱牒,官修谱牒逐渐衰落。宋代以后,出现了很多反映一家一姓家谱的私家谱牒,因为在当时没有太大的史料价值和政治功能,也不需要上报朝廷。这种族谱多供奉在家族祠堂里,作为“敦宗母祖”的象征而留存。朝廷不收这种书目,所以没有书记载。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和《易》,都没有记载这类家谱,只有前朝遗留下来的几部家谱著作,同时由于数量较少,只能记载在书类之下。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文艺志》都将家谱书目归入史部目录的家谱范畴。《旧唐书·经籍志》记载“五十五杂宗谱书目,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10]2013。之所以记载为“杂族谱”,是因为“杂族谱”下不仅记载了族谱书目,还记载了许多“族谱”。《家传》书目多记载在“传”类之下,故称“杂谱”。《新唐书》共记载17科,39系,1 617卷,“王元感下未录22科,333卷”[11]1501-63。与旧唐《舒静纪志》不同,《新唐淑怡文志》将传家宝作品重新归入杂传类,并在谱牒类下增加了许多以前从未记载过的“谱牒”书目。这些“家谱”书目数量很少,大多是1卷。比如谢氏宗谱(1),东莱卢氏宗谱(11)1501-1502。与《隋书经籍志》记载的家谱相比,这些家谱显然是一家一姓的家谱。相对于之前的国家族谱和百家谱,更多的是私人编辑。
唐代之所以出现私人族谱书目,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隋朝自科举制度建立以来,选官用人的标准逐渐由王俊姓氏转变为分科考试,使得许多家境贫寒的子弟通过读书进入官僚阶层,堵塞了贵族家庭的直接升迁渠道,也逐渐削弱了官谱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唐朝统治者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族谱编纂和修订,但目的不是为了维护世家大族的地位,而是为了提高皇族和新官的家族地位,贬低旧世家大族,扶植新的官僚势力。如唐太宗编纂的《宗谱》将博陵崔氏由一等姓降为三等姓,唐高宗王朝编纂的《姓氏志》将士族中五等以上的官员全部包括在内。应该说,这一时期的官方族谱很大程度上是被统治者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侧面看,旧士绅被削弱了,新士绅逐渐发展壮大。新士绅的壮大,促进了记录一家一姓家谱的新家谱的出现。但这种新的族谱书目毕竟只是少数,官方族谱仍然占主导地位,族谱书目仍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第三,宋代以后目录学中家谱目录学的变化。
宋代是目录学著作发展的高峰期,出现了许多私人编辑的目录学著作。目录学著作的增多,表明更多的历史学家对图书的分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史部目录》中有“目录”这一特殊类别,共记载了68个书目607卷[12]5148。“族谱”仍是历史系目录下的二级子项。《宋史·艺文志》共记载110部分,437卷[12]5152。与《唐新旧书》相比,总卷数明显减少,这与唐末以来频繁的战乱和宋代科举的完善有关,使家谱的政治功能迅速丧失。“五季以来,士子不问家世,姻缘不问读书,故书散而学未传三代。”[9] 6438+宋代正式编纂的《崇文总目录》史部目录下有专门的“宗族”类目,主要记载族谱书目,共41册,占113卷[13]92。南宋时,郑樵私人编辑的书目《通志》将谱牒列在第六十六卷《艺文志略》下,称为“谱牒”。与前人相比,郑樵进一步将族谱书目分为“宗室、皇族、将军谱、韵谱、郡谱、谱牒”六类,共录得170种族谱书目2411卷[9]619,明显超过。族谱记载43卷1 074,有68卷和250卷。南宋尤茂的《隋楚堂书目》也是一部私家目录学著作。本书记载了“姓”类下的族谱书目,共33本,只列出书名,不记载书目号[14]13。这本书除了姓氏之外,还有谱牒的范畴,只是没有记载谱牒,而是像考古图、端砚谱、竹简谱[14]24,是一种注释行政区域和事物的图集作品。宋元时期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史部“家谱”类下的家谱书目,共21 71卷[15]1709。此外,宋代欧阳修、苏洵等先后创新修谱体例,被后人称为“欧普”和“苏谱”,是私人修谱直至近代的典范。可见,自唐末五代以来,宋代宗谱目录学逐渐复兴,这与宋代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倡导世代同居有关。到了宋代,民间宗族组织明显增多,私人谱牒数量也有所增加,谱牒书的政治色彩明显减弱。
《史明文艺志》仍沿用松石家谱的分类方法,将家谱归入史部目录。《明史》共记载宗谱书目38种(504卷[16]2420),这还只是明朝的宗谱书目,不包括前朝,这个数字也算是众多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族谱”类目已经位于历史系目录的末尾,这表明了族谱目录学在历史系目录中地位的变化。《明史》、《艺文志》中记载的族谱书目多为私人族谱。事实上,从唐中期开始,除了皇室的玉族谱,官方族谱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私人族谱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另外,宋代以后,无论是传记还是族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族谱书籍。黄裕基的《乾清堂书目》是《明史艺文志》的蓝本。《千庆堂书目》在史部目录下归类为“家谱”,记载家谱书目130余种,多为家谱、谱牒、家旅等。[17]269-289.这些书目的卷数明显超过了《新唐书》仅1卷的限制,从3至4卷到60多卷不等,反映出明政府明显放宽了对私乐编纂的限制。此外,明代寺庙和祠堂的数量明显增加,反映了社会宗族意识的恢复。这一时期的家谱基本没有政治功能。同时,由于统治者对私人谱牒和民间寺庙、祠堂没有过多的限制,谱牒书目“尊祖保家”的社会功能逐渐凸显。
清、长两代官员编辑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总目》的史部目录中没有家谱目次,说明此时的家谱目次已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子目录下有“家谱”一类,没有家谱书目,但属于“器物、菜谱、植物、昆虫、鱼禽走兽”,真正的家谱书目放在子目录下。所谓“同类事件之书,其中包括四书,非史非子之集,四书之内无课可归”[18]1141。清代学者认为宗谱目录学无类目可归,故将其置于图书类目之下,反映出清代宗谱目录学地位迅速下降,不再是史书,而只是类书。《四库全书总目》中记载的族谱书目有:《古今同姓目录》2卷,《元和姓氏纂修》18卷,《古今姓氏辩证法》40卷,《帝王图册》16卷,《姓氏谱》146卷,有一部族谱《博考》。《四库全书目录》对每一类书目都有简要介绍,如书目的作者、流通情况等。清史与《四库全书总目》相同,分册下也记载了家谱书目。有《历代族谱》10卷,《族谱》8卷,《姓氏》6卷,《类编》50卷等。
从韩曙《文艺志》到史明《文艺志》,家谱书目一直是史部目录下的二级子项。到了清末,它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记录在分册类目下,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族谱书籍的政治功能逐渐消失。魏晋南北朝是谱系学的鼎盛时期,“谱系学”也发展成为显学,是谱系目录学与政治关系最为密切的时期。族谱规定了家族等级,关系到选官用人,使得族谱地位迅速上升。在《隋书经籍志》中,宗谱书目开始单独归类,成为史部目录下的二级类目。中唐以后,家谱在选官用人方面的政治功能大大削弱。谱牒虽然也作为统治者斗争的工具,但随着科举制度的完善和皇权的加强,逐渐消失。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使世家大族分崩离析,有的南迁,有的在战乱中衰落,大量的家谱著作也随之失传。战后,由于家谱实用功能的缺失,这些世家大族并没有重新编纂失传的家谱,而是任其消亡。自宋代以来,政府放宽了对私人谱牒和建庙的限制,人们的宗族意识逐渐活跃起来,但再也不可能形成像东晋那样的王马共享天下的贵族家庭,谱牒的政治功能基本消失。正因为家谱没有政治功能,所以在目录学上的地位迅速下降。家谱在《明史》中一直被放在史部目录的末尾,但到了《四库全书》目录中就完全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了。
《韩曙文艺志》是传世的第一部目录学著作。它沿用了刘欣的六分法,将汉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六类,即六艺、诸子百家、诗赋、兵书、技艺等。技能数下有一个“历谱”类别。所谓“历”,是指“四时序列,适逢至日之节,以考寒暑杀人之实”[8]1767,主要用于记载汉代的天文历和四时历。还包括两种族谱书目,即《帝王诸侯族谱》20卷和《历代帝王年谱》5卷,共计25卷[8]1766。此外,六艺下还记载了《世本》15篇,与史部书目[8]1714一同记载。司马迁在《史记》中多次提到“家谱”一词,并将其作为史料来源之一。然而,从《韩曙文艺志》对家谱的分类和记载的卷数来看,这一时期的家谱显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第四,结论
家谱起源于商周,隋代以后逐渐成为史部目录中固定的二级副标题。最终被排除在清代史部目录之外,反映了不同历史背景下家谱社会功能的巨大变化,也导致了其在目录学著作中地位的变化。其实从古到今,代表家族意识的族谱从来没有消亡过。如今国家提出“家庭、家教、家风”的问题,让人们重新审视传统的家庭观念。时至今日,很多家庭还在编家谱,重新认识自己的家族文化。族谱“敦宗母祖”的社会功能在今天依然适用。虽然它的政治功能不复存在,但它仍然作为维系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的纽带而存在。
注意并释放:
①对这块甲骨的真伪有不同的看法:陈、李雪芹、于等学者均认为是真迹,郭沫若、董作宾、胡厚宣等学者则认为是赝品。罗格斯大学的陈光宇教授在2016发表了《二氏族谱铭文及其真伪的证据的总结》(甲骨文与殷商史,206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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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章雯淇(1996-),女,江苏丰县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宗族史和区域社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