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品房限购政策
1.限购范围: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户籍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范围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所;
2.限购数量: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限购一套住房。购房人或其配偶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已拥有自有住房的,不得再次购买商品住房;
3.限购条件:购房人须有深圳社保或纳税证明并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1年。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的证明;
4.限购时间:2065438年5月17日起,深圳正式启动商品房限购政策,具体实施时间视市政府相关规定而定。
深圳商品房购买流程如下:
1.首先,购房人需要在合法的房产中介或开发商处了解自己需要购买的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和相关手续。
2.购房人需要核实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清晰,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开发商或中介是否具有经营房地产业务的合法资质;
3.购房人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并按市场价支付定金,约定后续付款方式和时间;
4.购房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购房款,并取得房产证、钥匙等相关证件;
5.购房人需要办理相关税费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缴纳相关税费、水电费等费用;
6.最后,购房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将所需材料和证件提交当地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最终取得房产证。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之前,要清楚了解购买房屋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同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本辖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