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的历史沿革随笔120字

汾阳因地处汾河之阳(西)而得名。

据《明史·地理志》记载,宋金元时汾阳郡为汾阳军,汾阳军因其地理位置取义。

汾阳始建于春秋初,属瓜蒌郡,属州。

战国属赵,属紫石县。

秦汉时期仍名子时郡(宫村,城西南8公里),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

新莽变同,东汉复兴。

三国魏黄二年(221),紫石县迁至此城区,归西河县管辖。

西晋改为季承郡,郡改为西河州。

永嘉年底被废。

北魏的时候,太延年在位的时候,建立了什么星军,后来被废除了。

太和八年(484年)迁谯县、西和县,隶汾州。

孝昌年间,汾州从交口县迁到这里。

东魏田萍二年(535),华侨定居于灵州、镇君县,东羊城村,在此城南8公里处。

武定四年(546),五常郡设在城东南8公里的团城村。

北齐改汾州为南朔州。

北周废陵州,改南朔州为解州。

隋大业中期,引种州改为西和县。

唐武德元年(618),西河郡改濠州,三年改称汾州。

天宝元年(742),汾州改为西和县。

甘源元年(758),又改为汾州。

上元元年(760),改西河郡,属汾州。

宋属河东道。

金属河东北路。

袁属于济宁路。

明朝洪武元年(1368),西河郡设在汾州(直隶州),还辖平遥、介休、孝义三县。

万历二十三年(1595),汾州升为汾州州府,依纲设汾阳县,属冀南,府、道治所均设在县城。

清康熙六年(1667),济南路废弃,入济宁路。

民国时期,废府、废道,县直属省。

民国29年(1940),属晋西北行署第八区;民国32年(1943),属晋绥边区行政公署第八区;民国34年(1945),属晋绥边区吕梁行署第七区;民国37年(1948),该县属华北晋中地区,同年7月,汾阳全境解放。

1949属于汾阳地区,是机关驻地。

1951废弃汾阳地区,改县为榆次地区。

1958属于晋中地区。

1970属于晋中地区。

1971五月划归新成立的吕梁地区。

1996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汾阳撤县设市。

2003年6月23日,10,国务院批准撤销吕梁地区,设立地级吕梁市,县级汾阳市改为山西省代管,地级吕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