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区别

都是监管部门,相辅相成,构成整个社会经济的监管体系。

不同之处在于:

1,不同审计主体

2、审计对象不同。

3、审计重点不同。

4、结果处理不同

政府审计(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是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一般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包括设在国务院及其派出机构的审计署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计厅(局)。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家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务、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各国政府审计都有履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的强制性。

独立审计

独立审计,即注册会计师有偿委托的审计活动,也称私人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在《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受法律委托,独立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并发表审计意见。”独立审计风险大,责任重,所以审计方法的产生、发展和改革基本都是围绕着独立审计展开的。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这种审计具有明显的建设性和内敛性,其目的是帮助单位完善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西方国家,内部审计一般被视为企业总经理的耳目、助手和顾问。在1999中,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董事会通过了内部审计的新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服务。它以增值和改善运营为目标,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手段,评估风险,完善风险控制和组织治理结构,以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

扩展数据: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在实践活动中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它被公认为是美国会计协会在其1972发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对审计给出的具有代表性并被广泛引用的定义,即“审计是指客观地收集和评价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兴趣的使用者,以查明相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既定标准之间的一致性的系统过程”。

1,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识别

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是审计的对象,也就是审计的内容。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代表了被审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以及经济现象(如会计数据)的真实公允性的看法。本书第四章将深入讨论这个问题。

2.收集和评估证据

证据是审计人员用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以及经济现象的真实公允性的各种形式的证据。收集充分有力的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从某种意义上说,审计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识别、综合和利用审计证据的过程。

3.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不偏不倚,实事求是,这是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审计人员只有客观地收集和评价证据,做出审计结论,报告审计结果,才能实现审计目标,使利益相关者信服审计意见。

4.制定的标准

制定的标准是审计的依据,即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经济效益如何,经济现象是否真实公允的标准,如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专业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如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企业制定的各种消耗定额、计划、预算等。

5.传递结果

审计结果通过编制审计报告传达给依赖和使用审计意见的组织和人员。编写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后一步。有些审计报告的格式是标准化的,如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有些是非规范的,比如工作人员舞弊专项审计报告。在某些情况下,审计人员甚至可以口头和非正式地报告审计结果。

6、系统流程

审计必须按照公认准则(如十大公认审计准则和中注协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统称为“GAAP(通用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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