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怎么算

深圳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怎么算

公积金缴存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两部分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以下是深圳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怎么算,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深圳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怎么算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计算方法为:缴存基数上限(31.938元)*缴存比例上限(1.2%)。缴存基数上限为31938元;存款比例上限为12%。

存款上限

存款基数上限*存款比例上限。

其中:存款基数上限为365,438+0,938元;存款比例上限为12%。

深圳市规定的存款基数

1.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调整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9职工月平均工资。

2.缴存基数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1.93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年薪制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最低存款基数为2200元。

深圳市规定的存款比例

1.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内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根据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