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提出了哪些思想?

先秦时期提出了许多丰富多彩、影响深远的强调和谐的理念,如“和而不同”、“中庸之道”、“人与政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国与国的和谐”等。

(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221年)先秦是指秦朝建立之前的历史时代。经历了夏、商、西周,还有春秋战国。在1800多年的历史中,中国的先民创造了辉煌的历史文明,其中夏商时期的甲骨文和殷商时期的青铜器是人类文明的历史标志。这一时期的大思想家孔子等诸子百家,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化学术繁荣。

军事家孙武的《孙子兵法》至今仍广泛应用于军事、经济等领域。屈原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诗人。战国时期的《石干星经》是世界上最早的星表。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国逐渐从分散走向统一。

春秋初期:

春秋初期诸侯国基本沿用西周的法律。中期以后,社会政治、经济的深刻变化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各诸侯国当权的统治者适应新的形势,纷纷颁布新的成文法。《左传》召公六年录:“郑人铸刑书”,杜预注:“铸刑书于鼎,为国之常法”。在接下来的30年里,郑国的医生邓为了贯彻自己的主张,亲自修改了旧法,并编写了另一部刑书。

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史称“竹刑”。后来被郑收养。继郑著《刑书》之后,公元前513年,晋朝赵阳、也将范统治时期制定的法律铸于鼎上,史称“刑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