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中国近代自铸银元的历史?
大约15世纪,外国银元流入中国。西班牙的“本洋”和墨西哥铸造的西班牙银元是第一批流入中国的外国银元。最初用于福建、广东沿海地区,又称“番银”、“花边银”。乾隆、嘉庆年间,海禁逐渐开放,对外贸易日益繁荣,外国银元流入的种类增多,流通范围也不断扩大。清末民初,白银单位与白银单位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为了抵制印度卢比,四川也造了卢比。
为什么要模仿外国银元?当时清朝的官员曾经总结过四个字:维护主权,保存真相,收利,止漏。从林则徐妥协“江苏省没有洋银出国”可知,嘉庆、道光年间民间早已有仿银币。
仿洋钱前后,为适应部分地区长期使用银钱的习惯,清朝廷于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一月经政府批准,由官方监管商事处在西藏铸造“乾隆宝”,又称“藏银币”。三件产品:大的一元五分钱,中的一元,小的五分钱。中间的投的最多,颜色高,仅限西藏。钱币正面用中文铸有“甘龙宝藏”字样,背面铸有古代唐朝“甘龙宝藏”字样,边缘刻有年份,均为纹身银制成。用一两银子换宝,五分之一重十八元,一文钱九元,剩下的留着烧火用。铸造款和材料应交付给承包商,并由驻藏大臣杜通、加布伦等人监督,核实质量,不得掺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下令铸造银币。
嘉庆、道光年间,分别重铸了《嘉庆宝》和《道光宝》。清末曾计划铸造“光绪宝”,失败。尼泊尔和印度卢比也在西藏流通,并渗透到云南和四川。为了抵御卢比的入侵,四川曾经模仿印度卢比铸造四川卢比,正面是光绪的半身像和服饰,背面是四川制造的字样。这是中国最早的人像币。
张之洞开启中国自铸近代银元之门
1889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设立造币厂,铸造银元。硬币正面中央是“光绪元宝”四个大字,周围是“广东省库平七分三分”九个汉字,后改为七分二分,比当时流行的鹰洋重一分五分;背面有一条龙的英文图案,俗称“杨龙”。当初,他委托汇丰银行代为铸造铸币,并制定铸币章程,规定其重量和配质。分五等:每元重七分二角,含银九成;第二个是三钱的六个点,减银80%到60%;还是那句话,有三种钱:四分四分钱,七分两分钱,三分六分钱,都减80%。后四种分别称为“对开本”、“四开本”、“八开本”和“六开本”。这五个等级后来被称为“一元”、“半元”(五分)、“两分”、“十分”、“五分”银币。起初只在广东、福建、天津等地流传。后来上海盛行四开八开,这是中国自铸近代银元的开始。
此后,各省纷纷建厂,自行铸造。甲午中日战争前后,1894,舆论对自铸银币给予了特别的支持。康有为等人纷纷撰文称赞两广铸币的效果,伤害了洋钱的侵蚀,认为自铸可以消除银钱进出库的弊端,调节钱荒,敛利利国利民。一些政府官员也认为这是解决财政困难的一个很好的应急方案。意大利所在之处,不用清廷下令,很快就会传遍全国。1899年,除天津总厂外,已有十余省区设厂鼓铸银元。各省各自为政,管理混乱。银元原有优势减弱,各省形态、重量、成色不一,有的差距较大,导致各种银元市场价格波动。每个省的银元都标有省名。由于质量不一,相互抵触,流通不畅。各省阴天,数量过多。清廷试图向中央收回银币铸造权,垄断铸币利润。光绪二十五年,除两广局外,其余皆废。但这一措施立即遭到当地势力的反对。于是清廷允许增加北洋、南洋、吉林局。1905年,铸造钱币总厂在天津成立,铸造金银铜三种钱币。只剩下北洋、南洋、广东、湖北四局作为分厂。
慈禧死了,“袁”部队趁乱。
慈禧等人认为,银银是祖法。以前仿制铸造外币是临时权宜之计,无法定制。攻击“袁单位”是“损国体,失民心,充内奸,泄外长”。我强烈主张以两个为单位。以学位分科尚书载泽、新官僚盛宣怀为首的元单位派极力主张:“分名不用两分钱,只要用美元数就行了,以后就和他国货币连在一起了。在准备金本位时,不宜实行旧的规则。货币的流通以商人贸易和民间日常使用为主。在国家税收的另一端,如果使用一两种货币体系,国计民生就无法充分融合。而且币害,也要防。”还从重量、颜色、货币搭配、市场流通四个方面分析了“二单位”不如“元单位”。他们一方面抵制圣旨,另一方面采取迂回战术,继续制造舆论,主张继续投杨龙。1907年,他们拟定了《铸造新银币章程》五条,开始在天津工厂试铸七分、二分的银币。第二年底,清政府就银元单位问题两次征求中国24个督抚的意见。十二个人赞成两个单位,九个人赞成一个单位,三个人赞成两个单位一元。学位科主张成立货币调查局,收集各方面意见。不久慈禧和光绪去世,政局发生变化。盛宣怀的载泽计划是:币制尚待考察,百姓日常所需不能一日不交易。暂时可以先取长期通用的银元(即杨龙),成色成分不变。他们还制定了统一的货币体系,由中央银行统一管理。该方法设计的纸币、金币、银币和镍铜币完全采用西方方法。其中,银元分为五个等级,银元重七分、二分,包括纯银六分、四分、八分。然后发动上海总商会上书清廷,强烈反对铸造一两银币。内外夹击之下,摄政王试图用新政收买人心,让分支再次讨论币制。宰泽全盘否定了这两个单位。
在“清银币”统一全国、民国之后,“元投币”和“川洋”再次问鼎天下。
1910年4月,清廷制定了《国家货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铸币权统一于中央,停止各省自由铸造;成立货币局,统一事务;以元计,重七元二分,成色九成。1911年5月,南京、武汉、广东三地开始铸造“大庆银币”。
民国成立后,银元的流通更加混乱,包括外国的鹰洋、日本的洋、日本的杨龙以及清末的各种杨龙铸。民国初年,造币总厂和多省银元局继续铸造宣彤元宝等银元,四川铸造“达汗银元”。由于银元种类繁多,颜色各异,有的相差10%左右,市场价格忽高忽低,货币行业操纵其中,牟取暴利,深害百姓。1914年2月,《新国币条例》颁布,对银元进行了整顿和统一,规定一枚银币为国币,即功能货币,重七角二分,银币九枚,铜币一枚,后改为百分之八十九。硬币正面铸有袁世凯头像和铸造年份,背面饰有“一元”字样,俗称“元投币”。这种新硬币形式统一,图案新颖,易于识别,颜色和重量要求严格,发行后很快风靡全国。1927年,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国民党政府取代北洋政府,停止铸造元头币,改为“中山开国纪念币”,俗称“太阳币”或“川洋币”。正面有孙中山半身像,背面有帆船图案。此后,在中国,元投币和川洋币同时流通,其他中外银元逐渐退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