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发展简史

宗教学科的形成是基于人类历史上长期的宗教观察和研究。早在古希腊,人们就开始观察宗教现象,注意到各民族宗教的差异。公元前6世纪,奥利安哲学家色诺芬尼曾指出,不同的民族根据自己的特点塑造自己的神的形象,由此表现出来的神性自然会直接反映出自己的民族特点。3世纪西里尼学派的思想家欧黑美禄(O 'Heimeilu)在其《圣史》中也谈到了他在印度洋岛屿上发现的古庙黄金柱子上的铭文,认为这些铭文中所包含的神灵是被古代英雄、国王和部落祖先神化的。这些观点把神的问题作为他们单独分析和讨论的对象,并试图从相关民族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寻找正确的答案。古罗马的基督教思想家也注意到了其他宗教的神学价值和意义。他们研究并比较了不同的宗教,试图勾勒出宗教发展的历史。这一学术传统在整个中世纪得以保留并发挥作用。培根、托马斯·阿奎那和库萨的尼古拉都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库萨的尼古拉也试图通过“一种宗教以多种方式崇拜”来寻求各种宗教的共同点。

欧洲文艺复兴后,人们对宗教的认识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近代基督教在国外的传教活动也为他们提供了许多接触其他宗教的机会。到了17和18世纪,一些欧洲学者开始研究宗教体系,出现了一批描述宗教现象和宗教历史的著作,如Hulbeart的《论异教》、Hume的《自然宗教史》和broerse的《论拜物教崇拜》。18和19世纪之交,西方学者开始接触和研究古印度、波斯和埃及的宗教经典。1771年,法国学者杜白龙法翻译了波斯经典《阿维斯陀》,后来又翻译了印度婆罗门经典《奥义书》的拉丁文版本。德国学者格拉德·芬于1802年成功破译楔形文字。法国学者商博良也因为1822年破译古埃及象形文字的成就奠定了埃及学的基础。许多学者也对古巴比伦宗教文献进行了研究。这样,埃及学、亚述学、伊朗学、印度学、希伯来学等新学科相继建立,为系统研究宗教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和先进的研究方法。这一时期文化人类学的发展也为宗教学的建立创造了条件。西方人类学家对美洲、大洋洲和非洲尚处于原始社会部落阶段的土著民族进行了调查研究,收集了有关原始文化和宗教的重要资料,出版了大量学术著作。此外,西方社会学的出现对宗教学的形成产生了直接影响。孔德和斯潘塞分别在法国和英国提出了社会进化论,建立了现代社会学体系,对宗教的起源和演变进行了社会学探索。

19年末至20世纪初是宗教资料的积累期和各种分支的创建期。泰勒在1871年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原始文化》,为研究原始宗教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材料。自1875年以来,缪勒编辑出版了多达51册的东方圣书。弗雷泽在1911 ~ 1927年编辑出版了12册《金枝,魔法与宗教研究》。尚特批于1887年出版了他的《宗教史教科书》,最早对宗教现象学进行了探索。索德布鲁姆还在1913出版了他的著作《自然神学与普通宗教史》;冯特10卷的作品《民族心理学:语言、神话、习俗发展规律探究》写于1900至1920,詹姆士1902爱丁堡大学吉福德讲座《各种宗教经验》悄然诞生。范德利奥在1925年出版的《宗教现象学》一书宣告了宗教现象学体系的真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