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什么时候得到重视的?
大约一百年后的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纲的形式宣布:“人人生而平等。”1789法国直接以“人权”的名义提出了“人权宣言”。1948 12 10第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世界上所有的人,不分性别,都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从此,人类历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保护人身自由纳入了法律规定。尽管各国对法律的解释不尽相同,但毫无疑问,人类自由的历史发展确实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在欣慰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英国人民所做出的努力和牺牲。因为“人权”的口号最早是在1628年英国议会提交给国王的“权利请愿书”中提出的。然后,65438年到067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人身保护法》,规定了“保护人权”的法律。这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大壮举,使人权历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但是,对于英国人民来说,在17世纪建立“人权保障”之后,“人权”并不是唾手可得的,而是通过一些斗争和较量获得的。
1625年,被称为“暴君”的查理一世登上斯图亚特王朝的王位。查理一世专制,鼓吹“君权神授”,无视议会的权力,将议会长期搁置一旁,任由儿子和宠臣胡作非为。治国不到三年,1628与议会发生强烈冲突。
这时,议会成了资产阶级手中挑战封建专制的武器。议会决定通过拒绝为国王筹集资金来解决查理一世的垄断问题。但是,国王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立即拟定了一个筹集资金的计划,准备发行公债,并强迫人民购买。此外,为了使他表面上的企图合法化,他召集了皇家法院的所有法官,强迫他们签署一份声明,说明债券是合法的;结果查理一世遭到了法官们的一致抗议。
国王的企图失败了,但他依靠自己的力量,把拒绝交钱的人囚禁起来,交不起钱的人被编入军队,送上战场。为了筹集资金,国王还派军队驻扎百姓。所有这些侵犯人权的行为让人们对查理一世越来越不满。
在被捕者中,有一个名叫达尼洛的人。在他的带领下,人们向皇家法院提出了人身保护的请愿书,并延伸了大宪章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强调即使国王有权抓人,也要说明逮捕的理由!同时要求先释放一部分人。但是人们的合理要求没有被采纳。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议会采取激进的流血措施来避免开始。向国王提交了一份人民生活的法案草案,其中明确规定,除非通过法律判决或根据国家法律,否则不得逮捕、监禁或剥夺任何自由人的商业权利、自由和自由习惯。“权利请愿书”初稿提出后,国王的回答相当含糊:议会随后再次发言。最后,国王迫于人民的呼声,终于做出了让步。国王的让步虽然是权宜之计,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保护人权”的口号,为人权的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半个世纪后,查理二世上台时,约法三章,即王权不能超越议会的权力。但他登基后,逐渐食言,做了许多有悖常情的事。当时查理二世时期的大法官也很专制,有实权。为了防止他们的权力扩大,议会决定将《人身保护法》中的法律纳入议会立法,并于1679年正式实施。同时,我们将借此机会编纂关于令状辩护、监狱官员的职责、法官的权力等条款。1679年5月26日,查理二世被迫签署了《人权保护法》。
《人权保障法》第20条,其核心内容是:未经议会一致批准,不得强迫人民缴纳任何税、税和其他税款;没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就不能逮捕人,等等。从此,英国人民获得了个人自由的基本法律保障。
“人权”的口号和《人权保障法》的出现,使人权史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推动了人类历史的发展。
1689年,英国通过了《权利法案》,规定了一些保护人权的条款。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和卢梭提出的“天赋人权”理论奠定了人权理论的基础。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首次以政纲的形式宣布,人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马克思称之为“第一份人权宣言”。
1789年,法国以“人权”的名义直接提出了《人权宣言》,规定“就权利而言,人人生而自由,永远平等”。后来人权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进行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在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
二战后,人权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工具。1948 12 10第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世界上所有的人,不分性别,都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成立了“人权委员会”。1976生效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发展了人权的新概念。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权有了新的含义。劳动人民掌握了国家权力,消灭了剥削。劳动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充分的人格尊严、个人权利和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