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什么?。
人性问题在哲学上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时至今日也没有完整明确的答案。人的本质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问题,我们不能仅仅从一个伟人或哲学家的几句话中断章取义地定义人的本质。我们认为应该从辩证法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人性。
恩格斯指出:“辩证法是普遍联系的科学”(1),“形而上学的对立面是联系的科学”(2)。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最根本的特点是,事物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的。要理解事物,就要“从事物的互联中理解事物。”(3)事物的联系包括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联系和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事物只有在内外互联中才能发展。因此,认识事物必须从事物的内在和外在关系来把握。人是客观世界中的普通之物,所以对人的认识也必须从联系中去把握,从人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中去把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全面而深刻地理解人性。让我们从人的内外关系出发,系统地讨论一下人的本质。
一、人的内在联系是什么?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人体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矛盾统一体,是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等不同层次要素有机结合、相互联系而形成的自组织系统。包括细胞之间、组织之间、器官之间、系统之间的关系。细胞之间的联系形成组织,组织之间的联系形成器官,器官之间的联系形成系统,系统之间的联系形成人体。
现代科学认为,整个人体是由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和神经系统的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中医也认为,人体整体由五脏组成(五脏:心、肝、脾、肺、肾;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是有机结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无论现代科学和传统中医在对人体内部结构的认识上有多么不同,他们始终认为,整个人体是由不同层次的元素或子系统的有机组合和相互联系而形成的。系统论告诉我们,“由各种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具有孤立的要素所不具备的新的品质和功能。”(4)“系统获得新质的秘密在于元素的有机性。系统中的要素不是机械相加,而是有机结合。”(5)因此,根据联系和系统的观点,五脏的有机结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必然产生一种新的品质。我们认为这种新的品质就是人体整个功能系统的品质——精神。(6)
人们通常认为人体内部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整体是生理性的。杨同志在《人体科学研究》一书中,从不同的层次和方面,对人体内部结构的认识和探索作了系统的论述,但杨也认为,五脏的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所形成的整个人体是生理性的。这种观点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只用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解释生物学范围内的人的形态,而没有用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解释人的精神,更不用说形态与神的关系了。(7)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是机械地、形而上学地看问题,忽视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性。虽然现代医学也对人进行了系统的解释,并且“将人体理解为一个具有特定生命功能的有机系统,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层次和成分组成,并按照一定的结构组合而成”(8)。而现代医学也只是用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解释生物学范围内的人体,而没有用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解释人的精神,更谈不上解释人体与精神的关系。我们认为现代医学对人类的认识仍然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它没有看到人体内各种子系统或元素的有机结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会产生和形成一个新的系统。这个新系统具有子系统或元素所不具备的新品质和新功能。
系统论告诉我们,系统是在子系统或要素的基础上生成和形成的复杂整体。如果我们承认形式可以作为一个体系存在,那么我们也应该承认在形式的基础上产生的新的品质——精神也作为一个体系存在。人体的五脏六腑不是简单机械的结合,而是有机辩证的结合。人体的整个功能系统,是五脏有机结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具有不同于组成它的元素或子系统的新的品质和功能。这是一个系统区别于子系统或元素的核心。把人体理解为一个整体,是由人体的各种要素或子系统有机组合和相互联系而形成的,正是因为忽略了系统论的核心,即整体的质量和要素的质量是不同的。
人体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要素或子系统有机结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人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形成了人体的整体功能系统,产生了一种新的运动形式——精神活动,它不同于要素或子系统的运动形式。"事物的质量是相关因素的整体特征."(9)因此,人的内在联系形成了人的内在本质,人的内在本质是精神活动。
过去我们往往从生物学的角度认识和理解人,却没有看到在物理生化运动的基础上,还有一种新的素质运动——精神运动。人的内在精神本质的提出改变了过去人们对人的通常看法。所谓内在精神实质,也就是人体内部各种要素或子系统的有机组合和相互联系所形成的人体整体功能系统的本质。它要求我们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去认识和理解人。我们认为,人是物质系统和精神系统的辩证统一。精神系统和物质系统是整个系统与部分或要素之间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精神系统不能脱离物质系统而单独存在,物质系统也不能脱离精神系统而单独存在。在人、灵、体三大系统中,人的系统最大,其次是灵系统和体系统。人与精神或形式的关系,也是整个系统与部分或要素的关系。人与精神或形态是相互依存的,是彼此存在的前提。人既不能脱离精神或形体而单独存在,精神和形体也不能脱离人而单独存在。人是精神与形式有机结合和相互联系的产物,所以人既不是精神-灵魂,也不是形式-肉体,人是精神与形式的矛盾统一体。
二、人的外部联系是什么?
人的外部联系表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上。这个关系就是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自己。这种联系是人通过劳动实现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如果动物不断地影响周围的环境,那么对于动物本身来说,这是无意的、偶然的。但人们离动物越远,它们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就越具有思考、计划和提前向某些已知目标前进的特征。”(10)“动物只利用自然,单纯靠自己的存在改变自然;而人类则通过自己所做的改变,让自然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支配自然。这是人和动物最后的本质区别,是劳动造成了这种区别。”(11)可见,人与动物的外在联系是有本质区别的。动物因其存在而与外界发生直接联系,人类则通过劳动与外界发生联系,使自然界按照自己的目的发生变化,为人类生存服务。因此,劳动是人类外部关系的本质。
事物的本质存在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所以人的本质存在于人的联系中,存在于人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中,是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的质的辩证统一。内在本质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外在联系是内在本质联系的体现。因此,劳动作为人的外在本质,体现了内在本质——精神活动。人类的劳动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是以意识和思维为基础的。没有意识和思维,就不会有劳动。(12)把人的内在本质理解为生理,理解为“身体-工具”的观点,恰恰忽略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性——事物内部要素或子系统相互联系、有机组合而形成的整体品质,是不同于要素或子系统的新品质。正是因为他们忽略了这种新品质的存在,忽略了人的整体性品质是精神活动,所以他们根本看不到人的内在精神品质的存在。把人的内在素质理解为生物的、理解为“身体-工具”是错误的、形而上学的,不可能从这种“内在素质”中推导出外在的联系素质——劳动。人类劳动的目的和规划是显而易见的。没有意识和思维,劳动怎么生产?正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能够认为自己有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劳动。因此,张少华在《需要创造》一书中根据联系的观点把人的内在本质定义为“身体工具”是错误的。虽然张少华也注意到了由联系形成的事物的整体性,但他没有注意到整体性和重要品质的区别,也没有把这一思想贯彻到对人性的研究中。所以他对人性的规定是不正确的。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纲领。事物只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才能发展,孤立的事物是发展不起来的。所以,人要发展,只能在相互联系中发展,也就是只能在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的互动中发展。一个人只有意识和思维活动,而不参与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即这个人只有内在联系,没有外在联系,那么这个人就是孤立的、静止的,这个人是无法发展的,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有哲学的人(如狼孩)。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费尔巴哈“抛开历史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假定一个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13)“所以他只能把人性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纯粹自然地连接许多个体的共同性”(14)。因为费尔巴哈没有把事物放在联系和发展中,没有把事物放在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中,他只是说:“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最简单、最概括、最通俗的答案就是:意识。”(15)“人性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在人里面形成了一个阶级,也就是说是什么形成了最初的人性?是理智,是意志,是内心。”(16)马克思只是注意到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论述的片面性,即只注意事物内部联系而忽视事物外部联系的片面性;因此,马克思严厉地批判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的东西。在现实中,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7)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的外部关系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的总和”到底是什么?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18)所谓社会关系,就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称。可见,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理论,是针对费尔巴哈重视内部关系,忽视外部关系,忽视劳动而提出的。劳动促使人们形成复杂的外部社会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劳动而不是别的。这与马克思一以贯之的哲学思想和马克思创立的、致力于改变世界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一致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反复强调:“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只把事物、现实和感性理解为一种客观的或直观的形式,而不把它们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和实践。”(19)“环境的变化和人类活动的一致性,只能被视为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实践。”(20)“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但问题是改变世界。”(21)
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站在辩证法的高度,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来理解和把握人的本质。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就明确指出了人和动物的区别:“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和动物的生命区别开来。”(22)但同时又强调:“一句话,动物只是利用自然,单纯地靠自己的存在来改变自然;而人类则通过自己所做的改变,让自然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支配自然。这是人和动物最后的本质区别,是劳动造成了这种区别。”(23)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已经注意到了人的内在本质和外在本质的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关于人的本质的上述两种论述并不矛盾,而是辩证统一的。并不像有些理论家说的:人的本质只是劳动。人的本质只归结于劳动,否定灵性,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果没有内在联系,那么这个东西就不可能存在。为什么这个东西会有外部联系?所以,把人性只归结于劳动是完全错误的。
综上所述,片面地把人性归结为精神或劳动,甚至只从字面上断章取义,把人性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都是错误的。人的本质是内在精神本质和外在劳动本质的辩证统一。
第三,精神、劳动和人性的辩证关系
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内在本质和外在本质的辩证统一,归结为内在精神本质和外在劳动本质的辩证统一,有一个根本的哲学问题需要解决,即精神、劳动和人的本质的关系问题。精神、意识、劳动和实践的关系不仅是哲学讨论的焦点,也是理解人性的难题。关于精神、意识与劳动或实践的关系,马克思明确指出:“蜘蛛的活动类似于织工的活动,蜜蜂建造蜂巢的能力使世界上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差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强,因为他在造之前就在自己的头脑里用蜂蜡造好了蜂巢。劳动过程结束时所获得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存在于劳动者的表象中,也就是在概念上已经存在。他不仅改变了自然物的形式,而且在自然物中实现了他的目的。”(24)在1844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也指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使人成为一种存在”,“实际上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就是人作为有意识的一种存在的自我确证。”(25)马克思认为,人对世界的改造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有思维的存在。同时,正因为人是有意识的、有思维的存在,人的活动才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有计划的。但是人的意识、目的和计划与劳动和实践有什么关系呢?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关于精神、意识、劳动或实践与人性的关系,目前哲学上仍有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意识”、“心理”、“意志”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本质...它是实践的内在本质,实践是它的外在表现或对象化”(26)。另一种观点认为,“从‘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中提取‘有意识’作为区分人和动物的类本质,相当于从马克思的劳动实践观回到费尔巴哈的人本观”(27)。”在马克思看来,不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而是因为人是“类的存在”,人是“有意识的”存在...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实践,才能证明人是有意识的阶级存在物。这种劳动实践,即生产活动,是人的能动的生命。所以,是劳动实践本身从本质上区分了人和动物,而不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28)很明显,上述关于精神、意识、劳动或实践与人的本质的关系的讨论是以马克思的文本为基础的。对于马克思文本中的同一句话,双方有不同的含义,导致了不同的理论观点和结论。虽然双方都引经据典,各抒己见,但都难以说服对方。我们认为,运用联系起来的观点和方法,完全可以解决上述观点的分歧。
当我们从联系的角度理解精神或意识、劳动或实践与人性的关系时,我们发现,精神是人的内在联系的品质,劳动是人的外在联系的品质。内在联系“是维持事物存在的内在力量,也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29)。“内在联系只能以外在联系的方式规定事物的存在和推动事物的发展,否则就会成为一个孤立的、封闭的、死的东西。”(30)同时,“外在联系只能通过内在联系来发挥维持事物存在和影响事物发展的作用。一旦超出了内在联系的需求、选择、控制和调节,就失去了应有的积极作用”(31)。可见,精神和意识作为人的内部关系的本质,是推动人的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劳动作为人的外部关系的本质,只有在人的内部关系精神的推动下,才能对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决定性作用。没有人类精神的推动,劳动既不能生产,也不能在人类发展中发挥任何作用。显然,片面地认为只有劳动才是人的本质,才能使人成为一种存在,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否认人的精神本质是不符合辩证原理的,是封闭的、死的,所以我们认为是错误的、形而上学的。
根据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的论述,现行哲学教科书认为,既然劳动可以决定从猿到人的转变,那么它也可以决定精神的产生,即精神的能动性来源于实践的能动性。我们认为,劳动决定猿向人转化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劳动作为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不能决定猿向人的转化。人是形式和精神的辩证统一。形和神是构成一个人的两个基本要素。缺了其中任何一个,一个人都成不了人。同时,也正是因为肉体和精神的出现,人才得以诞生,人的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劳动。类人猿不具备肉体和精神这两个要素,所以类人猿不存在劳动行为。既然劳动不能决定猿向人的转化,劳动也不能决定精神的产生。作为人类内部关系的本质,精神的能动性来自于形式的能动性,精神的能动性不同于形式的能动性。正因为精神具有能动性,精神才能支配人。同时,正是因为精神能够支配人,人的活动才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所以,不是精神的主动来自实践的主动,而是实践的主动来自精神的主动。精神和意识是原因和根源,劳动和实践是结果和表现。精神是劳动的本质和核心。按照逻辑顺序,精神在前,劳动在后。
总之,人性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哲学问题。我们要站在辩证法的高度,用联系和发展的方法揭示人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