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有几个县?

先补充行政知识:长乐本身就是县级市,也就是不设区的市,所以下面不会再有县,下面会有乡镇。长乐相关信息如下。

长乐历史悠久。建县于唐武德六年(公元623年),距今已有1380年的历史。据史料记载,长乐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夏商时期,属扬州。秦汉时期属于福建。晋春秋三国时期,吴和东吴在的吴行头(今吴行镇)造船,故名吴行。金代惠帝年间,扬州太康分为建安县和晋安县,长乐隶属晋安县元丰县。隋大业年间,晋安县改为建安县,长乐属岷县。唐武德六年(623)建岷县,取《诗经》中“置新城,而不止”之意。县名“新宁”,置县为敦苏里平川(今古怀),后改称昌乐县。699年,长乐南部的太平、康德、崇德、孝义、万安、长东、永乐、永福八乡分离,设立万安县(今福清市)。上元元年(760),因敦苏里地势低洼潮湿,国防史家董军将县衙迁至五行头。五代十国时期,侯亮干化元年(911),县名改为安昌县;后唐同光元年(923),改称昌乐县;长兴四年(933),王称帝福州,国号大闽,改,并升福州为长乐府,岷县为长乐县,长乐县为后关县,后关县为民兴县。清太二年(935),岷县、后关、长乐均复旧名;晋末天府六年(941),福建郡改为昌乐郡,昌乐郡改为安昌郡。天府七年,复为岷县、昌乐县,均属昌乐府。从此,昌乐县的名字就稳定下来了。建县至清朝,长乐下辖周敏、福州、长乐县、福州魏武军、福州彰武军、福安府、福州路、福州府(均为今福州)。1912,中华民国成立时,取消府、州、衙门,实行省、省、县三级地方政治体制。福建省有东西南北四路,长乐属于东路。1914,东路改为民海路。1925年,道路废弃,实行省县两级地方政治体制,长乐由福建省政府直接管辖。1933年,以十九路军将领为核心,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福建被分为四个省:闽海、简言、兴泉和龙亭,长乐属于闽海。1934年7月,全省有10个行政监察区。长乐是福建省第一个行政督察区办事处的所在地,管辖长乐、闽侯、连江、福清、平潭、永泰和罗源县。9月,闽侯县13区的广苏、高详、治德、邵会、钦仁、江左划归长乐7区。当时,省政府成员陈对太岁坑(现黄石村)进行了实地划界并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省设立了八个特区,长乐隶属闽侯特区。1955省改五特区,长乐归福安特区管辖。1959,闽侯区管辖。1970,专区改为地区,隶属闽侯区管辖。1971年改为莆田地区管辖。1983年7月1日实行市县体制,长乐归福州市管辖。1994二月18,长乐撤县设市,仍属福州。

长乐现辖14个镇,2个乡,2个街道,共231个村,14个社区居委会,6个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