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的历史沿革

1958年4月,为加强三明地区重工业建设的领导,成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1959年2月,三明重工建委与三明县合并,组建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直属省人民委员会领导。1960年6月,撤销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成立三明人民委员会,下辖8个人民公社。1961年65438+2月,三明市人民委员会划出四个人民公社,改组三明县。1962 1月,原属龙岩机关的刘清、宁化、永安划归三明市人民委员会管辖。1963年4月,三明市人民委员会撤销,成立三明专员公署;5月,大田县划归三明机构管辖;6月,三明市(县级市)成立。至1967年4月,三明机构辖三明市、明溪(原三明县)、永安、刘清、宁化、大田五县。1968 10,三明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970年7月(2月国务院批准),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五县由南平区划归三明管辖。1970 65438+2月,三明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三明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3月,撤销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三明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5月(4月国务院批准),三明市升格为地级市,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直属省人民政府领导。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将原属三明地区管辖的永安、明溪、刘清、宁化、大田、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等10个县划归三明市人民政府领导,三明市原行政区域分为梅列、三元两个区。1984年9月,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市)。截至1990二月底,三明市人民政府辖永安市、明溪、刘清、宁化、大田、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9个县和梅列、三元两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