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口在城市中的作用
第一,中国封建时期的城市人口规模。
自古以来就有许多人居住在城市里。中国的城市很早就出现了,几乎和中国的历史一样古老。更重要的是,直到西方工业革命之前,中国历代首都的人口往往是全世界最高的,这反映了中国古代城市的高度发展水平及其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
早期城市的规模普遍较小。直到春秋时期,城市还只是大大小小的贵族居住的城堡。进入封建社会后,经过不断的兼并,各国的领土日益扩大,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也不断增加。历史:“古人分为四海之内诸邦。城虽大,无过者三百尺,人虽多,无过者三千。.....今日千尺之城,千户之城相对。”(注:《战国策·赵策》。)中国历史上所包含的数字往往是一个估计。说是一个世界也不一定是几万,说是3000个城里人也不确切。但从上下文来看,这一段是为了说明战国前后城市规模和人口的变化,所以不会离事实太远。在这方面,战国以前中国最大的城市人口约为1-2万。至于战国时期的城市人口,这里只说“万家之城”。如果以每户5人计算,大概有5万人左右。据《战国策》齐策中著名说客苏秦在谈到齐王时说:“临淄七万户,我偷去,三人去下一户,三十七万二千一百。不是送到原宪,而是临淄之死已经是二十一万了。.....在去临淄的路上,车毂撞了,人蹭肩,成了帘子,汗如雨下。”当然,说客说的话会有些夸张,但在君主面前,不应该不负责任。因此,苏秦所说的话可以与之前引用的赵策相互参照。由此可知,战国时期最大的城市人口大约是几万或几十万,这是可信的。
秦朝统一全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中央集权的演变,各都城和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的人口迅速增加。汉朝都城长安的人口已经达到了40万到50万。唐代长安人口估计不少于80万,鼎盛时期可能超过1万。南宋临安城(杭州)“城南西北三处,各数十里,人山人海,街上冷清数日,各比路外小州县繁华”。)总户数在30万以上,* * *城市人口约1.5万。美国学者陈德乐和福克斯在他们的《三千年城市的成长》一书中,列举了历史上不同时期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及其人口规模,表明直到1825年前,世界上最大的城市都在中国,而且大部分都是朝代的首都。虽然钱德勒和福克斯书中的一些统计数据可能并不准确,但它显示了中国封建城市的人口规模及其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
除了首都之外,封建时代遍布全国的行政、经济中心城市,如省会、府城、州县,以及宋代以后兴起的工商业城镇,也有着庞大的人口。以宋朝为例。当时的大城市不仅限于首都开封和临安。也有很多其他城市的人口是几万,甚至几十万,还有更多城市的人口是几千,几万。据齐夏先生估计,北宋设有行署的城市有1350座,其中人口超过10000人的城市约有150座,占全国总人口的12%。(注:齐霞:《宋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下册,第933、932页。美籍华人学者赵刚认为,这一比例可以高达20%左右。(注:(美)赵刚等著《中国经济制度史》,台北联经出版公司,第386、397页。)
统计显示,明清中国城市中,人口超过654.38+0万的城市有北京、南京、苏州三个,人口在500-654.38+0万之间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约有十个。相比之下,西方城市的人口要少得多。直到14和15世纪,阿尔卑斯山以北的整个西欧地区只有三个人口超过5万的大城市。那些著名的工商业中心,如布鲁塞尔、纽伦堡、吕贝克、斯特拉斯堡等。,只有2万到3万人。西欧大部分城市都是2000-5000人口的小城市,甚至只有几百人。(注:张冠增:《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商业垄断》,《历史研究》第1993期,第1期。)可见,这一时期中国城市与西欧封建城市的人口规模相差约20倍,无论是最大的城市还是较低级别的区域中心城市。与西方乃至世界相比,中国封建时代的城市发展是独特的。
第二,中国封建城市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庞大的人口?
中国和西欧封建城市人口规模之所以如此巨大,是因为中国封建时代的小农经济在相当程度上必须依赖市场交换的经济基础。中国的封建经济结构是以私有财产权和小生产单位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它的规模比较小,生产关系的方方面面不可能在一个家庭中完全实现。因此,它必须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依赖市场,自给自足的程度极其有限。所以管子说,“聚者有城,无城者缺人。”(注:管骑马。)事实上,正是基于这种封建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才使得中国自古以来“富商大贾,周遍天下,货比三家,各得其所”。)导致了中国封建城市商品经济的极度发达,也因此成为许多人向城市聚集的内在动力之一。
吸引大量人口向城市聚集的另一个动力来自于城乡之间的经济竞争。城市工商业与农村农业相比,具有利润丰厚、获利迅速的优势。早在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中就有“夫以贫谋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绣不如倚城门”的说法正是因为工商业的丰厚利润,中国很多农民要么办起了工商业,要么弃农经商。俗话说“野地里游的游客,比房子还封闭。”问问屋里的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一个商人。”(注:《全唐诗》卷四九八,姚合:《庄巨野》。进入宋代后,农村居民参与工商业活动日益普遍。朱在南康军任职时,曾规定各乡旱灾灾民的救济标准。其中“各乡店铺生意兴隆,其元给,共追;如果有一些小店,卖的太少支撑不起来,也不适合恢复。”(注:《朱温公文集及其他集》(卷10),考实提济的约束。在这里,朱把农村家庭分为两种类型:“店铺兴旺之家”和“一些小商店”。前者可能是经营工商业的上层地主,后者可能是经营工商业的中下层村民,可见从事工商业的农村居民并不仅限于地主。明清时期,农村农民外出经商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经济相对繁荣、人口密集的地区。一半以上的农民外出经商。俗话说“一般来说,十个人有六七分钟去农业”(注:何:摘自四友《翟聪论》第四卷。)“田十三,贾十七岁,...就是年景好的时候养活不了自己,靠外贸钱不断生产,春夏回家,或者几岁回家。”(注:万历《祁门县志》卷四《人事志·风俗志》。在外经营的村民将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经营农业,并将用工商业的收入补贴家庭。比如江西吉安地区“一亩粮食,只能得到三样东西。民以四方之资为生计”;(注:万历吉安府志,卷1,地方志。)在山西汾阳,“十三个谋生的人,十七个商贩”。(注:万历汾阳县志,卷二,人口志与风俗。)其与工商业者争利的目的极其明显。
另外,从中国封建城市发展的客观环境分析,封建王朝并没有从制度上严格限制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人们通常所说的“搬迁”只是一种心理状态,而不是一种制度。秦朝统一后,取消了关隘,车同轨、书同册,统一了货币和度量衡。“汉兴,海为一体,梁为开关,禁赤山泽以富商大甲。”(注:《史记·货殖列传》。)在市场管理方面,隋唐以前在城镇设置市场,军民可以用税收进行交易,没有人身限制。宋代以后,市场制度被废除,市场管理由地方官员负责,交易更加自由。事实上,自春秋战国以来,民族自豪感的划分已经消失,中国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相对自由。每年饥荒,农民往往背井离乡到城市谋生,规模达数百万。而且即使在正常年份,如果男性较多,小农户往往会让其中一人或多人出去做生意,其他家庭成员则打理农田。这在中国古代很常见,史书上也随处可见这样的记载。因此,封建中国的城市人口流动性相当大,特别是大量居住在城市经营企业的人。明清北京,“四面八方的人十拿六七”;(注:余·:《鼓山笔尘》卷12。苏州“四面八方的人都等于土著”;(注:康熙苏州正史(卷21),海关。)集宁府,“成规模聚集的居民不下数万,效仿的商人不下数万。”(注:道光《集宁周志》卷四《建》。)在著名的景德镇明嘉靖、万历年间,“镇上所有帮工向四面八方聚集,每天不下数万人”。(注:康熙《西江实录》(卷146),及引小:访内地,督。)
同时,中国的封建城市对外国人的到来并不持排斥态度。例如,苏州服装服饰工业办公室章程规定:“一议,外地人来苏州开店,照老规矩,付三折一大笔钱;一商量,外地人来苏州打工,按老规矩入行,七折一大笔钱。一讨论,本地人开店,按老规矩,七折一大笔钱。本地人一商量,开始干活,按照老规矩入行,打了三折,出了十二两银子。”(注:长垣吴县更衣处协议章程碑原收藏于苏州桃花坞红木更衣处。)外地人和本地人开营业所交的费用完全一样,说明外地人在城市办工商业并没有受到歧视。更确切地说,是中国封建城市强大的容纳能力使农民有可能“在四面八方的资本中谋生”。同时,城市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跟风的商人维持了其长期的繁荣,使中国古代城市人口长期居世界之首。
顺带一提,西欧封建城市之所以规模小,人口少,一方面是因为西欧的庄园制起初自给自足程度较高,限制了城市经济的扩张,但更重要的是,一方面,中世纪欧洲庄园制下的农奴没有迁徙自由,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使他们成为“土地上的奴隶”;另一方面,封建城市基本上具有不同程度的排他性和封闭性。根据13世纪伦敦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得城市公民身份:(1)在本市合法出生;(二)通过学徒成为行会成员;(3)付一笔钱买。(注:雷诺兹:《英国中世纪城市史导论》,牛津1977,第124-125页。意大利威尼斯市议会明确规定了两种公民身份:完全公民身份和部分公民身份。其中,在城市居住满15年的有资格申请部分公民身份,在城市居住满20年的可以申请完全公民身份。(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第1卷,第615页;第582、583和83页。西欧封建城市的行会一直被认为是封闭的组织,在一些城市吸引新成员的条件极其苛刻。总的来说,一是物业资质限制;第二,合法出生的自由民;三是具有公民资格或有两个以上具有公民资格的人担保。(注:李瑟娥景云《西欧中世纪行会的几个问题》,南开学报,哲学社版,第1989期,第1期。此外,对于逃到城市的农奴来说,他们的自由也是有条件的,即只有在农奴的原领主或其他有权提出异议的人停止追捕他们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注:参见吴昱瑶《世界历史中的以农为本和重商主义》和《历史学研究》,第1984期,第1期。作为一个城市的居民,如果既没有公民权,又没有相应的公民权,又不被垄断城市工商业的封建行会所收养,城市留给人们的新的生存空间在哪里?布罗代尔直言:“被称为苦力的人是陌生人;.....农村被遗弃的东西成为城市的渣滓”,(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第1卷,第615页;第582、583和83页。饥荒之年,该城关闭城门,拒绝接纳任何新来者。例如,法国第戎的市政当局严格禁止公民为慈善事业收留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