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为什么不道歉?

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受害人终于有了声音。就在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际,被害人母亲对媒体表示,李天一的家人从未向他们道歉和赔偿。同时有消息说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辞职了,因为李天一他妈的要求太高了,律师可能觉得不可能。一方面他们从未向被害人道歉赔偿,另一方面辩护律师辞职,深刻说明了李天一家人对轮奸案的态度,即梦鸽不认为李天一构成强奸罪,他们准备进行无罪对抗,要求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如果梦鸽向受害人道歉赔偿,无疑是向社会承认李天一确实伙同他人轮奸了受害人。如果轮奸成立,仅仅一个被害人的认识,对减轻李天一的罪行不会有太大影响。况且本案疑点太多,在没有看到所有证据之前贸然道歉赔偿可能会给辩方造成很大障碍。估计辩护律师辞职是因为李天一家人要求律师公开案情,比如李天一不认为是强奸等等,然后在媒体上慢慢升温争取舆论,但律师觉得风险很大。李天一案的人几乎是一边倒,一个律师稍有不慎就会毁在这个案子上。和姚嘉欣案一样,李天一案很大程度上是一场舆论审判。药家鑫辩护最大的败笔是药家鑫的家人和辩护律师在舆论面前无所作为,甚至回避舆论。当事实基本确凿,不存在无罪的可能时,他们几乎没有为任何受害者家庭做过工作。当时最高司法机关决心挽救姚佳欣的生命,但民间一片声讨。当时的最高法极不正常,极不一致。既然公安机关按照强奸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说明公安机关认为李天一涉嫌强奸罪的证据基本确凿。如果李天一家人坚持强奸罪不成立,那么这绝对会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司法剧。李天一案应该会成为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大案。当然,对于检方来说,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李天一等嫌疑人的供述,但这份供述能否经得起法庭质证,能否对抗本案这么多疑点,还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对新刑诉法的考验有很多,比如证人当庭物证对被告人人口供的认定等等。除了舆论的干扰,这个案件可能不会像其他带有政治色彩的案件一样由政法委牵头,法官可能相对独立,是一个比较干净的标本。对检验司法机关的社会启蒙教育队伍,促进社会理性的成熟具有重要意义。不管李天一最后的强奸案是否定罪,如果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最终判决是严格按照证据和法律做出的,那么就是法律的胜利。如果最后的判决是法律服从民意的判决,那么司法机关将再次被强奸,其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强奸案本身,比如姚嘉欣案;有些案件可能现在的人还不能接受,但几年、十年甚至几十年后,我们回过头来看这样的判决,会为当时法官的坚持感到由衷的欣慰,希望法院最终的判决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当然,这也是对刑事辩护律师的考验。在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眼里,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高超的专业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