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务局的历史沿革

1949 65438+10月1经华东财经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盐务局,隶属于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公共盐场的盐政、盐税征收和管理工作。

1954年2月,与原主管省内出口食盐的山东盐业公司合并,实行产销统一领导,协同作战。

此后隶属关系多次变更,先后由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山东省轻工业厅、第一轻工业部中国盐业公司、山东省商业局、山东第一轻工业部管理。

1988,山东省盐业公司(盐务局)升格为副厅级建制。

1992,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

2004年,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盐务局)划归山东省国资委管理。

2009年6月5438日至2009年10月,经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山东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在本省从事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业务;同时挂出山东盐务局的牌子,是省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省盐业管理、盐业执法、食盐专营等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