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卓到底有多残忍,犯了什么罪?
董卓做了太多邪恶的事。总结起来,他主要犯了十条罪:
1,无缘无故废了皇帝
董卓于公元189年8月28日入京。入城两天后,董卓提出了废帝的主张。要知道董卓之前只是个地方,可是他入京之后,就把司空给辞退了。他担任这个职务,没有政治基础,没有治国经验。他凭借自己的军事力量,敢于废帝,废除了刘扁的皇帝位置,代之以陈留王和刘协。
要知道,以儒家思想统治汉朝的官员是不道德的,是颠覆性的,会面临大家的反对。西汉时,霍光废帝,被一个叫晏延年的大臣评价为:霍光善废帝,死而为臣,不道德。但是霍光是辅政大臣,他是忠于国家的。董卓此时是外交大臣兼地方官。别说废除皇帝的资格,就算有,也是不道德的事情,会被人唾骂。
况且皇帝刘辩只是年轻,没犯什么错误,但董卓进京才三天就废了皇帝,另起炉灶。短短三天,董卓就强行搞定了,效率也是首屈一指,很明显的表现出董卓做事完全不顾任何后果,任由性子占上风。
2.毒死了废帝刘扁和何太后以及王太后的母亲。
废帝三天后,董卓把废帝刘辩的母亲搬进永安宫,然后毒死了太后。要知道,皇帝年轻,太后又是朝廷的最高决策者,所以很容易被董卓毒死。这简直傻眼了,毒害了朝廷所有的最高决策者。还有什么是董卓不敢做的,董卓入京才六天。
除了毒死太后,董卓还毒死了废帝刘扁,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废帝刘扁与刘协对抗,因为前朝皇帝刘协,也就是汉献帝,只有两个儿子,刘扁死了,只剩下刘协,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此外,董卓还派人毒死了何太后的母亲。
3.纵容士兵在洛阳城强奸妇女,抢劫财物。
洛阳是东汉的首都。董卓带三千兵进洛阳,控制了朝廷。之后,董卓露出了强盗的本性。他纵容手下将士在洛阳劫富济贫,奸淫妇女,抢夺财物,无恶不作。洛阳是东汉几百年的都城,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也是全国最繁华的城市。结果董卓带了一帮土匪,让洛阳全民不安。
董卓的行为完全是土匪强盗的行为。如果他是政府官员,没有人会做这样的事。董卓曾长期在当地提供政府官员,当过校尉、刺史、州牧,但在洛阳却像个土匪强盗。难怪全世界的人都讨厌他。
此外,董卓还强奸了宫中的公主和宫女。
4.强制迁都造成了巨大的人为灾难。
因为以袁绍为首的关东联军声势浩大地与董卓作战,董卓觉得洛阳不安全,于是准备迁都。从提议搬迁到完成搬迁,董卓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要知道,这可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迁都的详细方案只准备了两个多月,董卓却什么都不管,强制执行。
要知道迁都不仅仅是迁走政府机构和物资,更是迁走首都所有的相关机构和人员。洛阳作为东汉几百年的都城,官职至少上千,人口至少百万。所以很多人都要考虑步骤、程序、流程、计划,董卓却不管这些。
他派士兵强行赶走洛阳居民,不愿意直接杀死他们。因为完全没有准备,从洛阳到长安的路上死了无数人,饿死的,病死的,一路疲惫。只有董卓才能做出这样的悲剧。整个洛阳城随后变成了空城,几百年的繁华都城变成了空城。
在迁都的过程中,东汉国家图书馆的大部分藏书都在路上丢失了,董卓也没有在意。只要洛阳城,包括宫殿、房屋、城市都拿不走,东汉几百年的积累一下子毁了,太可惜了。这种事情简直气人,这是迁都造成的巨大人祸。
5.盗窃皇家陵墓
古人对墓葬被盗是非常忌讳的,更何况是帝王陵,是历代重点保护的墓葬。但董卓为了得到钱财,派人打开汉灵帝的温陵,盗走墓葬中的宝物。要知道汉灵帝几个月前刚去世,刚放在墓葬里的宝物就被董卓偷走了。同时,董卓还指使吕布盗掘东汉其他皇帝和大臣的坟墓,为自己盗取财物财宝。
6.随意杀死大臣
因为袁绍反对董卓,组织关东联军讨伐董卓,董卓杀死了袁绍的叔叔魏源、大哥袁吉以及整个宗族近百人。袁氏宗族是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族,一个人的知交和追随者遍布天下,是整个东汉时期的大家族。就这样,董卓杀了一批人,导致袁绍和袁术对董卓恨之入骨。
董卓杀大臣完全是凭心情。例如,钦差大臣扰龙宗在遇到董卓时忘记了他的剑,所以他找了一个借口杀了董卓。比如周瑜的哥哥周辉,担任洛阳令,听说洛阳出了事,就从外地回到洛阳。就因为董卓不喜欢他,就被董卓的部队打死了。
而文,曾经是董卓的上司,和董卓一起讨伐羌人。董卓掌控朝政后,张温不依附董卓,董卓找了个理由杀了他。这个原因是和袁术勾结,只是因为张温是南阳人,而袁术当时就在南阳。就这样,董卓杀了张温,除了周毅和吴琼,还有周毅和吴琼。
这些都是有记载的董卓杀大臣的故事,没有记载的显然更多。
7、无缘无故杀人
董卓曾派人攻打颍川阳城县,遇到当地百姓举行“二月会”集市。结果董卓的军队直接屠杀了所有参加这个活动的人,声称这是战争的战利品,把所有的男人斩首装在车上,抢走了所有的女人和财产。只有董卓才能做出这种违反自然的事。
8.杀死和丢弃士兵
凡是降被董卓军队俘虏的士兵,都将受到残酷的刑法处理。有一次,董卓要去自己住的地方,让大臣或大臣在长安城外为他送行。董卓设宴招待所有的人。宴会上,董卓杀死数百名北地郡降兵的士兵,先把这些士兵杀死,然后割掉他的舌头,再砍掉他的手脚,挖出他的眼睛,放进锅里煮。有些还在。
比如董卓的大将徐荣,活捉了与孙坚作战的颍川太守李满,被煮杀。普通士兵把整个人包起来,倒立在地上,用热油浇死。这就是董卓杀人投降的残忍手段。
9.经济掠夺:用小钱代替五刑钱,搜刮民财。
汉朝一直用五罚钱。这种货币本身有一点重量和大小。按钱本身的价值来说,董卓发行的是小额钱,比五罚钱更小更轻,其本身的价值还不如五罚钱。但董卓规定小钱的购买力与五罚钱相同。这不是明摆着是要发钱掠夺吗?
同时,董卓收集了洛阳和长安所有用于铸钱的铜材,制作了这种小钱。而且小钱上没有图案,用起来也不方便。但是,董卓全部无视。他仍然用小钱代替五分钱,无情地掠夺每个人的财富。
10,在长安肆意抢劫杀人。
董卓迁都长安后,任命了一个叫刘涛的校尉,原来是监管京城官员,管理京城行政事务的官员。但是董卓任命的队长天天拿钱杀人,董卓还立下了不人道的罪名。凡“不孝子、不清臣、不忠臣、不从弟”者,一律判处死刑,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这简直就是想办法杀人拿钱。如何判断「子不孝,官不明,臣不孝,弟不孝」?根本没有标准,完全是单方面定义的。只要董卓高兴,他想判谁就判谁,这样整个长安城民都麻烦了。难怪不断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刺杀董卓。难怪连吕布这样的人都认为董卓活不了多久,才会想着刺杀他。
董卓的十项罪名,如果随便拿出来,足以千古骂名,但董卓十项罪名全部犯下,这在当时乃至整个中国社会都是极为罕见的。所以东汉末年没有一个人是最残忍、最恶毒、最无情、最凶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