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产假何时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奖励延长婚假、产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晚婚婚假的具体时间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在省或直辖市的规定,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2.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和社会保障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给予七天奖励假。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30天的奖励假,男方也可以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停止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奖励。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2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第七条: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