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劳动在什么时期实行现金雇佣制?

明朝。

在明朝各地工匠的抵制下,成化二十一年(1485),明政府改变了剥削轮班工匠的方式,允许“以银代工(用现金雇佣)”。清朝以后,工匠登记制度逐渐松动,最终崩溃。

但是,工匠登记制度的阴影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一直存在,制约和影响了自由手工劳动阶级的形成。虽然到了明朝后期,已经可以用白银代替劳动力,但是工匠登记制度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工匠仍然被无偿剥削。

清朝宣布废除工匠注册制度,而是以各种形式服务和使用工匠,也是名不副实。然后经过“一身两战”,工匠注册制的废除才真正有了现实意义,直到流传到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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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的生活

工匠们在值班的时候“每天从不早来”(每天早出晚归),在官员的监督下努力“黄昏离开”(直到天黑才离开),工作非常辛苦。他们中的一些人受到整个家庭的影响。

他们中的大多数原本是被俘虏的工匠或者是被工匠强迫俘虏的。他们除了政府发放的盐和粮食以及偶尔的衣服外,没有其他收入,所以他们的生活很困难,没有食物和衣服,而且经常发生他们的孩子被抵押的情况。

另一部分是工匠们自己在医院里加入服务,得到一份盐和一份粮。工作后,他们可以回家和家人一起工作,自己买卖。大部分是民间发放的工匠,他们的处境比前者要好。而行政_医院各级官员却经常找借口“捕风捉影,蚕食工匠”。所以,无论是哪一部分手工业者受到的剥削和压迫,都是很重的,只是程度有些不同。

和平民户、军户、站户一样,工匠中也有一些富裕户,元政府从中选拔局官,待遇与普通工匠不同。

工匠属于工部,分为轮班工匠和生活工匠两类。

明初规定_轮班工匠每年或五年必须在官方手工作坊工作一次,平均每班三个月,而住宅工匠每月在官方手工作坊工作十天。如果他们不去工作,他们必须每月支付一笔钱才能被官方政府雇用。

这两类工匠在职责之外自由工作,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常年被禁锢在官方手工作坊的束缚。但匠人依然是父死子继身份,服务永远是满的。工匠的子女被招入内府针线局的“青年工匠”。除了一些杂税,工匠不能免官税和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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